團體旅行規則與條款
一般團體合約規則與條款:
這些詳細資料可作為您與達美航空簽訂之團體合約的補充,特此納入其中。 達美航空有權隨時變更這些條款,恕不另行通知;但是,自您執行團體合約之日起生效的條款將依然適用。
- 這些團體合約規則與條款會詳細說明團體訂位的標準政策;但是,這些條款需受到旅遊旺季期間,美國達美航空公司指定之其他限制的規範。
- 團體須包含至少10名一起旅行的乘客,且所有乘客至少須一起搭乘一個共同航段。 如果您的團體未達到最低要求人數,此預訂將會被取消,任何訂金將不予退回,而且乘客必須聯絡達美航空,以了解如何在當時使用可用票價以個別旅客身份建立新預訂。
- 任何變更都需要對票價和條款進行再協商。 團體之新增人員的票價可能與主團體的票價不同。 可提供不包含在團體行程裡的個別行程,另收費用。
- 在與客戶討論這些票價時,您也要負責遵循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
- 關於此團體的資訊,在旅行社或團體領隊及達美的團體與特殊業務部門之間會保密處理。 因此,資訊將不會洩露給個別團體成員,也不會代表個別團體成員對其進行變更。
- 團體機票為非公開發售票價,因此不得使用區域或全球升等憑證或任何其他「飛凡哩程常客計劃」相關升等權益進行升等。 將根據「飛凡哩程常客計劃」的非公開發售票價政策進行哩程累積。
- 與此訂位相關的所有旅行均應遵循達美航空的適用承載合約及所有適用票價規定和限制。
- 乘客有責任出示所有符合政府旅行要求的必要旅行文件,對於缺少相應文件而造成的任何旅行問題,達美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 達美保留變更設備或航班時刻表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 在團體或其相關人士之行為直接或間接對達美的商譽或聲譽造成負面影響,或有任何貶損達美名譽之行為的情況,達美有權自行斟酌並立即終止任何團體合約及其相關預訂。
行程變更政策
行程變更被定義為對日期、時間或航線的變更。 任何行程變更可能會收取與主團體不同的票價。 團體必須達到最低團體人數要求。 在以下情況下,旅行團體可以對原始的團體行程進行變更預訂:
- 在團體的使用日期之前,去程或回程中不限數量的乘客可以適用票價變更行程,且無需支付變更行程費用。
- 在使用日期之後,去程或回程中團體最多30%的旅客可變更行程,且搭乘國內和國際航線的旅客,分別須支付變更行程費用$25.00和$50.00,此費用不可辦理退費,外加適用的票價差額。
- 允許變更行程的旅客比例是依據團體在使用日期所持有的座位總數。
- 團體散客(希望從不同城市出發,但會透過轉機參與原始團體的旅客)不包含在此限制內,此類旅客可在開票之前,以適用票價購買新的行程,進行行程變更。
- 變更行程只接受信用卡付款且需在預訂變更時提供。
- 允許變更行程的旅客比例是依據團體在使用日期所持有的座位總數。
- 旅客在開票後仍可以適用票價進行變更,但需支付相應的重新開票費用和任何票價差額。
- 旅行開始之後,不得進行航線變更。 旅客可以適用票價變更回程機票的日期或時間,但需支付相應的重新開票費用和任何票價差額。
使用政策:
鑒於達美航空與您達成為團體保留座位的協議,若您未能遵循開票截止日期及/或您使用的座位未能達到預留座位的最低使用率,您同意支付達美航空合約所列的取消費(按每個座位計算,並從訂金中扣除)
下列政策適用於已收取訂金的情況。
- 如果沒有「應付訂金」日期,則無需支付任何訂金。
- 如果您的團體未達到10人的人數下限,或是個別成員並未隨團體旅行,則乘客將被視為個別旅客且必須是以適用票價開票。
- 如果團體人數在10人以下,則訂金將不予退回。
如果座位使用率為100%,則只會針對開票的乘客退回訂金。
如果您使用的機艙座位未達到我們為您預留之座位的最低使用率要求,則取消費金額的計算如下所示:
- 最後一天前取消/減少,無需支付罰金: 可取消100%的機位且無需支付取消費。
- 您有責任向達美航空取得取消參考號碼,以進行完整的取消,而且達美航空的商務記錄最後會決定任何取消的時間和日期。
- 部分取消不需要取消參考號碼。
- 如有座位/人數減少、行程變更、新增團體散客或其他行程變更的情況,我們會分配新的確認代號。
- 出發前30天到最後一天取消/減少均無需支付罰金: 必須達到預留座位的最低使用率要求,以便退還全額訂金。
- 如果您使用了部分座位,但卻未能達到預留座位的使用率要求,則達美航空將根據最低使用率要求,就未使用的每個座位向您收取上文所述的取消費。
- 如果您在使用日期之後取消預訂的所有機位,則全部訂金不予退回。
- 出發前30天或更短時間: 只有在旅行開始前30天內,才會將訂金退還給開票的乘客。
- 達美航空將從歸檔的訂金中扣除任何適用的取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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