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美企業和大宗禮品卡


以能夠享受全球的禮品,來獎勵客戶與員工。  達美禮品卡提供您超過325個可選目的地與無限冒險,開啟旅行全球的可能性。
 

  • 您可以輕鬆選購大宗禮品卡(超過5張),或金額超過$10,000的禮品卡
  • 實體與數位禮品卡供您選擇
  • 購買金額彈性,每張卡片可購買最多$2,000
  • 無須手續費、無有效期限
  • 適用於達美航空銷售的全球航班以及包括機票的「Delta Vacations®」度假套裝行程。
  • 吸引潛在客戶

    • 寄送致謝、合作或採購禮物
    • 簡化旅行體驗
    • 獎勵新產品試驗

    回饋獎勵客戶

    • 創造客戶忠誠度計劃
    • 提供貼心的客戶服務,讓客戶驚喜不已
    • 保留您最寶貴的客戶

    激勵員工

    • 用於銷售獎勵
    • 獎勵員工的健全與健康生活方式
    • 慶祝假期、週年與晉升
    • 兌換需提供電子禮品卡號碼和兌換代碼,可在達美電子禮品卡(「電子禮品卡」)或在達美實物禮品卡(「卡片」)背面找到(如適用)。
    • 於delta.com購買的電子禮品卡與卡片,在購買後的七十二(72)個小時內不可進行兌換。 於零售據點購買的禮品卡,可能需於購買後至少二十四(24)小時後才能進行兌換。
    • 電子禮品卡與實體禮品卡只可使用以下指定的其中一種方式兌換:
      • 於delta.com兌換。
      • 致電達美航空訂位組並且告知服務人員您打算兌換電子禮品卡或禮品卡。 美國和加拿大地區,請致電800-225-1366800-225-2525;日本地區,請致電0570-0777330476-31-8000;所有其他的國家,請致電當地的達美航空公司訂位辦公室。 此兌換方法會產生直售開票費用。
      • 請致電「Delta Vacations」:800-800-1504。 (旅行社請致電800-727-1111)。
      • 親臨達美航空市區票務辦公室(CTO)或使用達美航空機場顧客服務(ACS)。
      • 透過達美航空一般銷售代理商(GSA)。

    其他規則與條款

    • 若要兌換商品或查看餘額,請前往delta.com/redeem,並輸入您的禮品卡資訊。
    • 電子禮品卡和實體禮品卡僅可用於兌換航空運輸所花費的購買總金額,包括稅金、手續費和航空運輸所須繳納的燃油附加費(不包含任何「獎勵機票」或「哩數+現金機票」的現金部分)。 不可用於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行李費用)或任何其他產品或服務(包括客艙升等、機上購物、豪華座位、加速累積哩程、達美郵輪、貨運、酒店住宿或租車)的費用。
    • 禮品卡不得用於支付「獎勵機票」或「哩數+現金機票」的現金部分。
    • 電子禮品卡與禮品卡僅可用於搭乘達美航空銷售的航班,包括由達美聯營航空或達美共用航班編號合作夥伴營運且有達美航班編號的航班。
    • 電子禮品卡和實體禮品卡可用於購買達美度假套裝行程。
    • 電子禮品卡和禮品卡僅可以美元(「USD」)核發。 若使用電子禮品子禮品卡購買以美元以外之貨幣所開立的機票,電子禮品卡或子禮品卡之價值會以開票日當天的銀行有效匯率兌換,且匯率會標註在機票上。
    • 以eGift和卡所購買的機票須遵守適用的達美航空承載合約和票價規則(包括變更機票罰金)。
    • 如果您選擇在www.delta.com進行兌換,不論交易時購買多少張機票,單筆交易最多只可使用三張電子禮品卡或實體禮品卡;如果以其他方式兌換,每單張機票最多可使用三張電子禮品卡或實體禮品卡。 電子禮品卡和禮品卡可與其他的電子禮品卡和/或子禮品卡同時使用,但不可與任何其他憑證、兌換券或抵用額度合併以購買單張機票。
    • 電子禮品卡與禮品卡不可儲值且無有效期限。 無服務費或閒置費用。
    • 達美不會因任何原因(包括遺失、失竊或毀壞)更換電子禮品卡和禮品卡。
    • 電子禮品卡和禮品卡並非信用卡、金融簽帳卡或簽帳卡,且無暗示的保證。
    • 電子禮品卡和禮品卡不可辦理退費且不可兌換或交換成現金、支票或抵用額度,除非法律規定可辦理退費或兌換。 您無法使用禮品卡購買其他的禮品卡。 透過delta.com/giftcards購買的禮品卡無法加值、轉賣或轉成有價之物。 如若將禮品卡加值、轉賣、轉成有價之物或兌換現金,則該禮品卡將會失效。 未使用的禮品卡僅能以餽贈方式轉讓。 每人每天在delta.com/giftcards購買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五千美元($5,000.00)。
    • 當電子禮品卡或禮品卡兌換為機票,但尚未成行的情況下,所兌換機票價值(包含任何適用的罰金)將根據達美航空公司對機票退費的標準政策來計算。
    • 電子禮品卡與禮品卡僅可由達美與達美授權的商家銷售。 由未經授權商家所銷售之電子禮品與禮品卡,將遭達美沒收或判定失效。
    • 以欺詐手段變造或取得的電子禮品卡和禮品卡,將遭達美沒收或判定失效。
    • 若由於購買者提供之遞送資訊錯誤而導致電子禮品卡或禮品卡無法送達或沒有收到,達美概不承擔責任。
    • 對使用電子禮品卡或禮品卡有涉嫌欺詐、使用不正確的憑證或禮品卡名稱,或違反規則與條款的交易,達美保留將其拒絕、取消或候審的權利。
    • 達美得隨時變更本規則與條款,或與第三方簽訂管理電子禮品卡計劃或禮品卡計劃的合約,恕不另行通知。
    • 使用電子禮品卡和禮品卡須遵守適用法律。 如果這些規則與條款與適用法律相衝突,則以適用法律為準。
    • 維吉尼亞州法律適用於此規則與條款及任何電子禮品卡或實體禮品卡的使用,但不考慮其法律衝突條文。
    • 達美及其附屬機構對電子禮品卡和禮品卡,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或陳述,包括對特定產品的適銷性或適用性的明示或暗示保證。
    • 電子禮品卡和實體禮品卡是由達美航空公司的附屬機構Delta Gift Cards, Inc.(簡稱「DGC」)發行並全權負責,該公司經授權可發行電子禮品卡和實體禮品卡,由達美航空與達美航空授權的商家銷售,用以兌換達美航空銷售航班的航空運輸購買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