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累積哩數

搭乘航空合作夥伴累積哩數


不論身在何方,搭乘可信賴合作夥伴的航班(共20個),即可累積哩數以換取旅遊獎勵、升等和更多優惠。 任何非達美航空銷售的合資格航班,將依據這些航空合作夥伴的規則累積哩數。 部分合作夥伴的哩數累積,是根據銷售和開票的航空公司前往頁尾備註來決定。搭乘由合作夥伴銷售之航班(不包括基本經濟艙和類似票價)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可透過該航班的飛行哩數累積其飛凡百萬哩程會員資格。

核心全球航空合作夥伴


墨西哥航空按下列訂位艙等銷售的航班,可依照下表中所顯示的百分比累積哩數1,並根據飛行距離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夥伴承載者全權決定)。2

不適用艙等: 未列入上方表格的艙等,則不可累積哩數。 旅遊獎勵不得累積任何哩數。

其他: 由墨西哥國際連接航空(AeroMexico Connect)營運/銷售的航班亦符合累積哩數的資格。

(1) 自2021年5月28日起,以達美航空存票開立的機票(機票號碼開頭為「006」)如果是達美航空營運航班,則可以累積哩數。 適用於尊爵會哩程累積的額外獎勵和MQM額外獎勵(墨西哥航空J艙為100%;C/D/I/W/Y艙為50%的適用MQM)。

(2) 若是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則按照付費購買的訂位艙等所判定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3)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500MQM。

(4)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5)尊爵會獎勵哩程是依據可累積的基本哩數來計算: 鑽石卡 - 120%;白金卡 - 80%;金卡 - 60%;銀卡 - 40%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適用航班的哩程,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法國航空銷售的訂位艙等,可依照下表中所顯示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夥伴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其他例外: 

預訂法國航空(AF)的航段,且由下列所營運的航班,則不得累積哩數:

  • TGVAIR由法國國家鐵路公司SNCF提供
  • 以YBOAT票價基礎之遊船及渡輪服務
  • 公車服務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50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4)尊爵會獎勵哩程是依據可累積的基本哩數來計算: 鑽石卡 - 120%;白金卡 - 80%;金卡 - 60%;銀卡 - 40%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中國東方航空銷售的訂位艙等,可依照下表中所顯示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夥伴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適用航班:  有效哩數累積適用於由中國東方航空或上海航空銷售、由中國東方航空、上海航空或其他天合聯盟合作夥伴營運的航班。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50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4)尊爵會獎勵哩程是依據可累積的基本哩數來計算: 鑽石卡 - 120%;白金卡 - 80%;金卡 - 60%;銀卡 - 40%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荷蘭皇家航空販售的訂位艙等航班,可依照下表中所顯示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夥伴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其他例外:僅限荷蘭皇家航空編號並由荷蘭皇家航空、KLM City Hopper、或共用荷蘭皇家航空編號之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合作夥伴所營運的航班可累積哩數。 由荷蘭皇家航空銷售以及由捷特航空營運的航班不適用於累積哩數。
哩程累積不適用於下列荷蘭皇家航空銷售的航班: KL100-199與KL211-399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50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4)尊爵會獎勵哩程是依據可累積的基本哩數來計算: 鑽石卡 - 120%;白金卡 - 80%;金卡 - 60%;銀卡 - 40%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大韓航空販售的訂位艙等,可依照下表中所顯示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夥伴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未列入上方表格的艙等,則不可累積哩數。 旅遊獎勵不得累積任何哩數。

其他例外: 大韓航空航班編號9000-9999不適用於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50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4)尊爵會獎勵哩程是依據可累積的基本哩數來計算: 鑽石卡 - 120%;白金卡 - 80%;金卡 - 60%;銀卡 - 40%

*「飛行哩程」是用以計算哩程累積,由達美航空制定,意指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而非航班實際飛行距離。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南美航空集團下列訂位艙等銷售之航班(包含所有南美航空集團子公司銷售之航班),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飛行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乘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未列入上方表格的艙等,則不可累積哩數。 旅遊獎勵不得累積任何哩數。

其他: 只有南美航空集團、達美航空、達美快線(Delta Shuttle)或達美聯營航空營運的航班可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達美或該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作夥伴編號航班。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50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4)尊爵會獎勵哩程是依據可累積的基本哩數來計算: 鑽石卡 - 120%;白金卡 - 80%;金卡 - 60%;銀卡 - 40%

* 就計算哩程累積與MQD而言,「飛行距離」指的是出發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非任何航班實際的飛行距離。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維珍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會員皆可根據其預訂機票時的訂位艙等標示字母累積哩數、尊爵資格哩程(MQM)以及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例如: Y、V、B等),不論顯示的服務艙等為何(例如: 舒適經濟艙、經典經濟艙或輕便經濟艙)。

不適用艙等: 未列入上方表格的艙等,則不可累積哩數。 旅遊獎勵不得累積任何哩數。

其他例外: 只有維珍航空、達美航空、達美快線(Delta Shuttle)或達美聯營航空營運的航班可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達美或該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作夥伴編號航班。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50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4)尊爵會獎勵哩程是依據可累積的基本哩數來計算: 鑽石卡 - 120%;白金卡 - 80%;金卡 - 60%;銀卡 - 40%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全球航空合作夥伴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只要搭乘由達美航空銷售並由Air Baltic航空營運的航班,即可同時累積哩數和尊爵會員資格。

會員將可以比照平時搭乘達美航空銷售航班的方式累積哩數。(1)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搭乘Air Baltic航空營運的航班旅行,即可累積哩數及尊爵會員資格(2) (3)。 行程必須透過delta.com官網或任何達美航空官方授權之銷售管道預訂。  旅客在預訂時必須將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號填入達美訂位記錄。  如果旅客沒有在出發前於訂位記錄提供「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號,旅客可在搭乘航班後的9個月內申請補登哩程。 如果旅客已經在出發前於訂位記錄提供「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號,則哩數將會自動計入帳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無需額外執行操作。  只有在「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搭乘排定的航班旅行,才可累積哩程。 無論票款是由誰支付,哩程皆計入乘客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帳戶中。 不得與他人的帳戶共享或合併哩程。每位會員只可獲得自己的哩程累積。 每位會員只可獲得自己的哩程累積。

(1) 針對由達美航空銷售並由Air Baltic航空營運的航班,「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將依據票價(包括基本票價和航空公司收取的附加費,但不包括政府徵收的稅金和費用)累積哩數,每消費USD$1即可累積5哩。 尊爵銀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2哩(總共7哩);尊爵金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3哩(總共8哩);尊爵白金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4哩(總共9哩);尊爵鑽石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6哩(總共11哩)。 每消費1美元所獲得的尊爵獎勵哩數,將根據旅行時已累積的尊爵會資格而定。 由Air Baltic航空銷售的航班機票不適用累積哩數,也無法累積尊爵會員資格。

(2) 根據達美航空銷售航班之規則,「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可獲得尊爵資格哩程(MQM)、尊爵資格航段(MQS)和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 透過飛行活動累積的尊爵資格哩程(MQM)是根據飛行距離,以及所購買之達美航空、達美聯營航空、達美快線(Delta Shuttle)和特定航空合作夥伴航班的訂位艙等而計算的。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500MQM。 「飛行距離」是指由達美航空自行決定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所計算得出的距離,無論任何單一航班實際飛行的距離為何。 會員只能透過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符合資格的行程賺取MQM。

(3) 尊爵資格航段(MQS)是透過搭乘達美航空、達美聯營航空、達美快線(Delta Shuttle)和特定航空公司合作夥伴的航班活動累積而得。 符合累積MQM資格的所有已付費訂位艙等均計入MQS。 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是以「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在達美航空銷售的航班(航班編號中包括航空公司代碼「DL」)上的消費計算,其中包括基本票價和承載者收取的附加費用,但不包括政府徵收的稅金和費用。 會員只能透過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符合資格的行程賺取MQS。

下列機票不符合搭乘Air Baltic航空航班而累積哩數: 大量訂購、代理、度假或團體套裝行程票價產品、旅遊獎勵機票或「哩程折抵票款」機票。 達美航空擁有這些規定的最終解釋權。

所有「飛凡哩程常客計劃」規則適用於該計劃會籍、哩程、優惠活動、累積哩程、兌換哩程和旅行權益。 規則可能會隨時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欲知詳情請瀏覽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

若Matmid Club會員要累積哩數,請在預訂行程時在「我的行程」新增您的會員編號或致電達美預訂組時提供。 此外,自2024年1月15日開始,「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和Matmid會員將享有菁英權益,敬請期待。

下列由EL AL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乘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未列入上方表格的艙等,則不可累積哩數。 旅遊獎勵不得累積任何哩數。

(1)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 比例 (1) 來計算累積哩數。

(2)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 (1) 來計算累積MQD。

(3)尊爵會獎勵哩程是依據可累積的基本哩數來計算: 鑽石卡-120%; 白金卡-80%; 金卡-60%; 銀卡-40% (1) 就計算哩程累積與MQD而言,「飛行距離」指的是出發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非任何航班實際的飛行距離。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適用航班的哩程,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阿根廷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西班牙歐洲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乘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只要在達美航空管道購票(由海角航空營運及銷售,並由達美航空開票),搭乘海角航空往返波士頓洛根國際機場(BOS)、波多黎各聖胡安機場(SJU)、美屬維京群島聖托馬斯機場(STT)、美屬維京群島聖克洛伊科斯機場(STX)和蒙大拿州比靈斯機場(BIL)的精選航班,即可累積哩數及尊爵會員資格。

會員將可以比照平時搭乘達美航空銷售航班的方式,累積哩數

只要搭乘符合資格的海角航空航班,會員也可比照搭乘達美銷售航班一樣,累積尊爵會員資格所需的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2

請務必在出發前於訂位記錄提供「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號碼,這樣您的哩數才會在完成行程後自動計入帳戶。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搭乘海角航空營運的精選航班旅行,即可累積哩數及尊爵會員資格。 行程必須透過delta.com官網或任何達美航空官方授權之銷售管道預訂。 海角航空適用航班之符合資格的電子機票必須只能由達美航空(006)存票開票。 旅客在預訂時必須將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號填入達美訂位記錄。 如果旅客沒有在出發前於訂位記錄提供「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號,旅客可在搭乘航班後的9個月內申請補登哩程。 如果旅客已經在出發前於訂位記錄提供「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號,則哩數將會自動計入帳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無需額外執行操作。 只有在「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搭乘排定的航班旅行,才可累積哩程。 無論票款是由誰支付,哩程皆計入乘客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帳戶中。 不得與他人的帳戶共享或合併哩程。每位會員只可獲得自己的哩程累積。 每位會員只可獲得自己的哩程累積。

(1) 對海角航空銷售的航班(列有「9K」航空公司代碼的航班編號)和達美開票的航班(機票號碼以「006」開頭),「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將依據票價(包括基本票價和航空公司收取的附加費,但不包括政府徵收的稅金和費用)累積哩數,每消費1美元(USD)累積5哩。 尊爵銀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2哩(總共7哩);尊爵金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3哩(總共8哩);尊爵白金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4哩(總共9哩);尊爵鑽石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6哩(總共11哩)。 每消費1美元所獲得的尊爵獎勵哩數,將根據旅行時已累積的尊爵會資格而定。

(2)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可根據達美航空銷售航班之規則獲得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 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是以「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在達美航空銷售的航班(航班編號中包括航空公司代碼「DL」)上的消費計算,其中包括基本票價和承載者收取的附加費用,但不包括政府徵收的稅金和費用。

下列機票不符合搭乘海角航空航班而累積哩數: 大量訂購、代理、度假或團體套裝行程票價產品、旅遊獎勵機票或「哩程折抵票款」機票。 達美航空擁有這些規定的最終解釋權。

所有「飛凡哩程常客計劃」規則適用於該計劃會籍、哩程、優惠活動、累積哩程、兌換哩程和旅行權益。 規則可能會隨時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如欲瀏覽規則,請查閱「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

下列由中華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適用航班:
適用累積「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數的華信航空(AE)航班: AE 211-212,217-218,269-270,951-954,957-958,967-968,975-978,987-996
在2017年4月26日前的機票,適用「飛凡哩程常客計劃」累積的AE航班: AE 265-266、271-272、971-972
在2017年4月26日前的機票,不適用「飛凡哩程常客計劃」累積的AE航班: AE 217-218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注意:「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搭乘中國南方航空於2020年1月1日當天或之後出發,若航班是天合聯盟航空合作夥伴銷售或營運的航班,將無法累積哩數。 搭乘中國南方航空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只可繼續透過下列航班累積哩數:

  • 中國南方航空銷售/中國南方航空營運的航班 
  • 達美航空銷售/中國南方航空營運的航班 
  • 中國南方航空銷售/達美航空營運的航班

下列由中國南方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未列入上方表格的艙等,則不可累積哩數。 旅遊獎勵不得累積任何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外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中國南方航空或達美航空公司銷售或營運的達美航空公司或中國南方航空航班。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捷克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印尼加魯達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重要事項: 當您直接與夏威夷航空預訂機位時,「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無法將「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號碼加入預訂記錄中。 會員可以致電夏威夷航空(1-877-426-4537)來新增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號碼,或者在辦理報到手續時將號碼告知地勤人員。

下列由夏威夷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將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適用航班: 僅夏威夷州境內的航班。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達美或該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作夥伴編號航班。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若這些變更導致於2017年10月26日前預訂,且在2018年1月1日之後已飛的機票的兌換哩數損失,您可以在機票上所有旅行皆完成後,透過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針對自2024年1月1日起出發的行程,「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只要搭乘由ITA義大利航空銷售和營運的航班,即可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和累積來獲得尊爵會員資格,並根據飛行距離獲得加成*。

會員將可以比照平時搭乘達美航空銷售航班的方式累積哩數。

不適用艙等: 未列入上方表格的艙等,則不可累積哩數。 旅遊獎勵不得累積任何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2)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3)尊爵會獎勵哩程是依據可累積的基本哩數來計算: 鑽石卡 - 120%;白金卡 - 80%;金卡 - 60%;銀卡 - 40%。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所有「飛凡哩程常客計劃」規則適用於該計劃會籍、哩程、優惠活動、累積哩程、兌換哩程和旅行權益。 規則可能會隨時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如欲瀏覽規則,請查閱「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

1) 由達美航空銷售並由ITA義大利航空營運的航班將以「DL*/AZ」航空公司代碼顯示。 請注意,目前以「AZ*/AZ」航空公司代碼顯示的ITA義大利航空銷售和營運航班暫時無法累積哩數。 此外,天合聯盟菁英會員和超級菁英會員也暫時無法在ITA義大利航空營運航班上享用權益。

2) 針對由達美航空銷售並由ITA義大利航空營運的航班(列有「DL*/AZ」航空公司代碼的航班編號),「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將依據票價(包括基本票價和航空公司收取的附加費,但不包括政府徵收的稅金和費用)累積哩數,每消費USD$1即可累積5哩。 尊爵銀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2哩(總共7哩);尊爵金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3哩(總共8哩);尊爵白金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4哩(總共9哩);尊爵鑽石卡會員每消費1美元獲得額外6哩(總共11哩)。 每消費USD$1所獲得的尊爵獎勵哩數,將根據旅行時已獲得的尊爵會資格而定。

下列由肯亞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全權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付費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 尊爵資格哩程(MQM)為決定「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為決定尊爵會資格的條件。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中東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其他例外: 哩數累積不適用於下列中東航空銷售的航班: ME7001到ME8999及ME9001到ME9003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沙烏地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乘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請注意,在2022年2月1日之前,沙烏地航班的補登哩程要求暫時無法受理。

下列由羅馬尼雅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乘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越南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僅適用於越南航空的I、U和E艙訂位艙等的付費機票。

不適用艙等: 未列入上方表格的艙等,則不可累積哩數。 旅遊獎勵不得累積任何哩數。

其他例外:
累積不適用於下列越南航空銷售的航班範圍:
VN8050-8063
VN8070-8072
VN8430-8433
VN8440-8443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西捷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

不包括艙等: 未列入上方表格的艙等,則不可累積哩數。 旅遊獎勵不得累積任何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達美或該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作夥伴編號航班。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員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若旅客於2018年9月15日前預訂旅行日期2018年9月20日或之後的航班,將可以於預訂機票時,根據累積哩數的規定自動累積哩數、尊爵資格哩程(MQM)、尊爵資格航段(MQS)以及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下列由廈門航空銷售之訂位艙等,可以根據下表中的百分比累積哩數,並根據航班距離進行加成(由達美航空或合作承載者自行決定距離)1

不適用艙等: 若未列出艙等,則無法累積哩數。旅遊獎勵無法累積哩數。

(1)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哩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哩程累積僅適用於由天合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航班。 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天合聯盟成員航空編號之航班則不適用。
(2)尊爵資格哩程(MQM)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尊爵會資格的決定條件之一。 符合MQM累積資格的航班及行程每個航段至少可累積250MQM。
(3)尊爵資格美元消費(MQD)適用於尊爵會資格。 搭乘合作夥伴銷售的航班,將按照訂位艙等的飛行距離比例*來計算累積MQD。

*「飛行距離」指的是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經計算得出的距離,由達美航空訂定計算方式,而不是航班實際飛行距離。「飛行距離」是用來計算哩程累積與MQD。

如果您要補登航空合作夥伴營運的合格航班的哩數,可使用哩程申請書申請補登哩程,請在搭乘該航班後9個月內進行申請。 

自2021年4月15日起出發的行程,「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只要搭乘由達美航空開票(機票號碼開頭為「006」),並由為提供自家飛行常客計劃的承載者所營運之阿拉斯加州內航班,即可賺取哩數並累積尊爵會員資格。

會員將可以比照平時搭乘達美航空開票航班的方式,透過其他航空公司累積哩數與累積會員資格

請務必在出發前於訂位記錄提供「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號碼,這樣您的哩數才會在完成行程後自動計入帳戶。

優惠之規則與條款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在2021年4月15日當天或之後搭乘未提供自家飛行常客計劃之單一承載者所營運的任何阿拉斯加州內航班才能累積哩數。 行程必須透過delta.com官網或任何達美航空官方授權之銷售管道預訂。 阿拉斯加州內適用航班之符合資格的電子機票必須只能由達美航空(006)存票開票。 旅客在預訂時必須將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號填入達美訂位記錄。 如果旅客沒有在出發前於訂位記錄提供「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號,旅客可在搭乘航班後的9個月內申請補登哩程。 如果旅客已經在出發前於訂位記錄提供「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號,則哩數將會自動計入帳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無需額外執行操作。

只有在「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搭乘排定的航班旅行,才可累積哩程。 無論票款是由誰支付,哩程皆計入乘客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帳戶中。 不得與他人的帳戶共享或合併哩程。每位會員只可獲得自己的哩程累積。 每位會員只可獲得自己的哩程累積。 所有「飛凡哩程常客計劃」規則適用於該計劃會籍、哩程、優惠活動、累積哩程、兌換哩程和旅行權益。 規則可能會隨時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如欲瀏覽規則,請查閱「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

下列機票不符合搭乘其他航空公司之阿拉斯加州內航班而累積哩數: 大量訂購、代理、度假或團體套裝行程票價產品、旅遊獎勵機票或「哩程折抵票款」機票。 達美航空擁有這些規定的最終解釋權。 關於執行及管理此促銷活動之所有權利均只屬於達美航空公司所有。 此促銷活動是由達美航空公司獨立管理,而未與任何營運阿拉斯加州內航線的航空公司合作。

您可透過航班編號裡的兩個英文字母代碼來辨別其代表的航空公司。 舉例來說,DL2368為達美航空銷售,而VS18則由維珍航空銷售。

  • 達美銷售的航班機票開頭號碼為「006」。 任何透過delta.com購買的機票皆由達美開票。 其他航空公司有其獨特的機票號碼。 舉例來說,維珍航空銷售機票的開頭號碼為「932」。
  • 航班承載者意思就是營運該飛機的航空公司。 舉例來說,維珍航空營運的航班代表該航班將使用維珍航空的航機。

搭乘由合作夥伴所營運往返古巴的航班時,無法累積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