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運或限制物品

菸草、電子煙或大麻


請查看下列規定以確保您做好攜帶這些違禁品的準備。

電子煙

使用電池發電的電子吸菸裝置,例如:電子菸、電子雪茄、電子水煙、個人霧化器、電子尼古丁攝取系統,僅得以隨身行李攜帶。 這些物品可由乘客或機組人員攜帶上機,並僅可供個人使用。 禁止在機上使用上述裝置及/或為其充電。

我們建議(1)將這些物品放置於保護容器中攜帶,避免造成損壞和/或意外啟動裝置,並(2)調查其他國家針對使用電子菸的海關法律,部分國家可能會限制和/或完全禁止進口、出口或使用電子煙。

達美航空對當地主管機關沒收之物品不負任何責任。

大麻

雖然達美航空瞭解,不同州的法律允許基於休閒或醫療用途而持有大麻,但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規定,持有大麻(即使是醫療用大麻)是違反聯邦法律的行為,並會將攜帶大麻旅行的乘客送至執法機構。 因此,達美航空不允許乘客攜帶大麻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