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旅行


和親友一同出遊,總是比較好玩。也正因為如此,我們的達美航空團體旅遊服務人員能幫助您輕鬆替所有人預訂好機票。

 

讓您的團體準備好迎接旅遊


達美團體旅行專員可針對搭乘同一航班的由10名或更多乘客組成的團體量身打造達美航班行程。 您可以享受極具競爭力的票價、彈性的開票選擇和有關預訂與管理團體旅行的相關支援。 繳納合約中規定之預訂手續費和訂金之後,我們就會確認您的預訂。

利用下表了解可以提前多久時間預訂團體旅行。

旅行目的地
團體旅行最早預訂時間
在美國及加拿大境內
出發前240天
前往加勒比海地區
出發前240天
前往中美洲 
出發前240天
前往亞太地區
出發前240天
前往歐洲和北非
出發前331天
前往南部與西部非洲
出發前331天
前往中東地區
出發前331天

如需協助預訂團體行程,請致電800-532-4777聯絡我們的服務專員,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晚上8點(東部標準時間)。

針對我們的簽約代理商合作夥伴,請聯絡您的業務服務人員以取得協助。

立即預訂團體旅行(僅限美國/加拿大旅遊)

或者,請致電800-532-4777向我們預訂

一般團體合約規則與條款:

這些詳細資料可作為您與達美航空簽訂之團體合約的補充,特此納入其中。  達美航空有權隨時變更這些條款,恕不另行通知;但是,自您執行團體合約之日起生效的條款將依然適用。

  • 這些團體合約規則與條款會詳細說明團體訂位的標準政策;但是,這些條款需受到旅遊旺季期間,美國達美航空公司指定之其他限制的規範。
  • 團體須包含至少10名一起旅行的乘客,且所有乘客須一起搭乘至少一個共同航段。 如果您的團體未達到10位乘客的最低要求人數,將取消這個預訂,任何訂金將不予以退回,而乘客可聯絡達美航空以了解如何以個別旅客身分重新預訂當時適用的票價。
  • 任何團體合約的變更都必須針對票價和條款重新協商。 團體之新增人員的票價可能與主團體的票價不同。  可提供不包含在團體行程內的個別行程,但須另收費用與額外的票價。  另外須支付團體合約內明訂之不可辦理退費的預訂手續費。
  • 在與客戶討論這些票價時,您也要負責遵循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
  • 關於此團體的資訊,在旅行社或團體領隊及達美的團體與特殊業務部門之間會保密處理。  因此,資訊將不會洩露給個別團體成員,也無法代替個別團體成員對其進行變更。
  • 團體機票不適用於「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升等,而且哩程累積將依據適用非公開發售或不透明票價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累積政策執行。
  • 與此訂位相關的所有旅行均應遵循達美航空的適用承載合約(及一般規則表)及所有適用票價規定和限制。
  • 乘客有責任出示所有符合政府旅行規定之必要的旅行文件(例如護照與簽證)。 對於缺少適當文件而造成任何的旅行問題,達美航空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 達美保留變更設備或航班時刻表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行程變更政策:

行程變更被定義為對日期、時間或航線的變更。  任何行程變更可能會收取與主團體不同的票價。不論前述之規定,主團體皆必須達到團體的最低要求。  在以下情況下,旅行團體可以對原始的團體行程進行變更預訂:

  • 在團體的使用日期之前,去程或回程中不限數量的乘客可以適用票價變更行程,且無需支付變更行程費用。
  • 過了使用日期之後,去程或回程中團體最多30%的旅客可變更行程,且國內和國際航班的旅客須分別支付變更手續費US$25.00和US$50.00,此費用不可辦理退費,外加適用的票價差額。
  • 允許變更行程的旅客比例是依據團體在使用日期所持有的座位總數。
  • 團體散客(希望從不同城市出發,但會透過轉機搭乘主團體航段的乘客)不包含在此限制內,此類乘客在開票之前,可隨時以適用票價購買新的行程。
  • 變更行程只接受信用卡付款且需在預訂變更時提供。
  • 乘客在開票後仍可按適用票價進行變更,但須支付相應的機票變更或重新開票費用,以及適用的票價差額。
  • 旅行開始之後,不得進行航線變更。  旅客可以適用票價變更回程機票的日期或時間,但需支付相應的重新開票費用和任何票價差額。

使用政策:

鑒於達美航空與您達成為團體保留座位的協議,若您未能遵循合約明訂之開票截止日期及/或使用的座位未能達到預留座位的最低使用率,您同意支付達美航空合約所列的取消費(按每個座位計算,並從訂金中扣除)。

如果沒有「應付訂金」日期,則無需支付任何訂金。 下列政策只適用於已收取訂金的情況:

  • 如果您的團體未達到10人的人數底限,或是有個別成員並未隨團體旅行,則我們將(a)沒收訂金,且(b)乘客將被視為個別旅客並以適用票價開票。

如果座位使用率為100%,則只會針對開票的乘客退回訂金。

如果您使用的機艙座位未達到我們為您預留之座位的最低使用率要求,則取消費金額的計算如下所示:

  • 您有責任向達美航空索取取消參考號碼,以完成最終的取消。 我們將以達美航空的業務紀錄做為所有取消時間和日期的最終判斷依據。
  • 部分取消不需要取消參考號碼。
  • 如有座位/人數減少、行程變更、新增團體散客或其他行程變更的情況,我們會分配新的確認代號。
  • 最後一天前取消/減少,無需支付罰金:  可取消100%的機位且無需支付取消費。
  • 除了合約中明訂之合理範圍外,可免罰金取消/減團的最後期限為出發前60天:  必須達到主團體預留座位的最低使用率要求,以便退還全額訂金。
  • 如果您使用了部分座位,但未能達到預留座位的使用率要求,則達美航空將根據最低使用率要求,針對未使用的每個座位向您收取團體合約中規定之取消費。
  • 如果您在合約明訂使用日期之後取消預訂中的所有機位,則全部訂金不予退回。
  • 出發前60天或更短時間: 只有在旅行開始前60天內,才會將訂金退還給開票的乘客。
  • 達美航空將從歸檔的訂金中扣除任何適用的取消費。

任何因此團體合約和/或其主題內容所產生或與其相關之所有事宜,在不違反聯邦法律的情況下,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且不論主張此合約內容的法律理論,皆應受美國法律和喬治亞州法律管轄並據其執行。 此團體合約(包含適用之機票、票價規則和承載合約)代表雙方針對此承載協議的完整協定,並可取代先前之所有口頭或書面陳述、理解或協議。 在法律或衡平法中,不得暗示任何其他契約,保證,承諾或理解。

針對由達美航空執行團體合約、運輸或其他服務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懲罰性、後果性或特殊損害,達美航空無須承擔責任,無論達美航空是否知道可能發生此類損害。  針對因達美航空遵守相關法律、政府規定、命令、規則、要求或安全指令,或因旅客無法遵守相關法律、政府規定、命令、規則、要求或安全指令,或因乘客仰賴達美航空提供相關法律、規定、命令、規則、要求或安全指令之建議所造成之任何損壞,達美航空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若達美航空選擇或未能執行任何團體合約之規定,並不構成放棄執行該規定或任何其他規定之權利。   達美航空旗下之任何代理商、僱員或代表均沒有權利可變更、修改或豁免此團體合約或規則與條款中的任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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