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旅行


和親友一同出遊,總是比較好玩。也正因為如此,我們的達美航空團體旅遊服務人員能幫助您輕鬆替所有人預訂好機票。

 

讓您的團體準備好迎接旅遊


達美團體旅行專員可針對搭乘同一航班的由10名或更多乘客組成的團體量身打造達美航班行程。 您可以享受極具競爭力的票價、彈性的開票選擇和有關預訂與管理團體旅行的相關支援。 繳納合約中規定之預訂手續費和訂金之後,我們就會確認您的預訂。

利用下表了解可以提前多久時間預訂團體旅行。

旅行目的地
團體旅行最早預訂時間
在美國及加拿大境內
出發前240天
前往加勒比海地區
出發前240天
前往中美洲 
出發前240天
前往亞太地區
出發前240天
前往歐洲和北非
出發前331天
前往南部與西部非洲
出發前331天
前往中東地區
出發前331天

如需協助預訂團體行程,請致電800-532-4777聯絡我們的服務專員,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晚上8點(東部標準時間)。

針對我們的簽約代理商合作夥伴,請聯絡您的業務服務人員以取得協助。

立即預訂團體旅行(僅限美國/加拿大旅遊)

或者,請致電800-532-4777向我們預訂

一般團體合約規則與條款:

這些規則與條款可作為您與達美航空簽訂之《團體合約》的補充,特此納入其中。  達美保留隨時更改這些條款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須遵守團體機票開票當天有效的《一般團體合約規則與條款》;若基於營運理由的合理需求,以及在條款變更不會對您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情況下,達美航空保留實施在您旅行當日有效之條款的權利。

  • 本《一般團體合約規則與條款》會說明團體訂位的標準政策;但是,本條款在旅遊旺季期間,須受美國達美航空公司指定之其他限制的規範。
  • 團體須包含至少10名一起旅行的乘客,且所有乘客須一起搭乘至少一個共同航段。 如果您的團體未達到10位乘客的最低人數規定,該預訂將被取消且任何訂金將不予退還,而乘客可聯絡達美航空以了解如何以個別旅客身分重新預訂當時適用的公開發售票價。
  • 任何團體合約的變更都必須針對票價和條款重新協商。 團體之新增人員的票價可能與主團體的票價不同。  可提供不包含在團體行程內的個別行程,但須另收費用與額外的票價。  另外須支付團體合約內明訂之不可辦理退費的預訂手續費。
  • 每個團體都必須指定一名人員(無論是團體領隊或預訂團體旅行的旅行社人員)作為該團體與達美航空之間的聯絡人,以便促進《團體合約》及其項下的任何團體旅行(該指定人員以下簡稱為「指定團體負責人或旅行社人員」)。  您確認,在遇到航班嚴重誤點、變更或取消的情況下,指定團體負責人或旅行社人員將被授權代表每位團體乘客進行溝通和做出決策,且達美航空可根據指定團體負責人或旅行社人員所提供的溝通和指示行事。
  • 您的指定團體負責人或旅行社人員須負責向達美航空提供每位團體乘客的聯絡資料(電子郵件和電話號碼),以便在遇到航班嚴重誤點、變更或取消的情況下通知受影響的乘客。
  • 在與客戶討論這些票價時,您也要負責遵循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
  • 有關此團體的資訊在指定團體負責人或旅行社人員與達美航空之間屬於機密資料。  因此,此類資訊將不會洩露給個別團體成員。
  • 團體機票不適用於「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升等,而且哩程累積將依據適用非公開發售或不透明票價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累積政策執行。
  • 與此訂位相關的所有旅行均應遵循達美航空的適用承載合約(及一般規則表)及所有適用票價規定和限制。
  • 乘客有責任出示所有符合政府旅行規定之必要的旅行文件(例如護照與簽證)。 對於缺少適當文件而造成任何的旅行問題,達美航空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 達美保留變更設備或航班時刻表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儘管有上述規定,或您的《團體合約》中有任何相反的條款,根據《聯邦法規彙編》第49編第260.6條中的規定,如果團體機票開票後,該團體的航班出現嚴重誤點、變更或因任何原因取消(如下所述)的情況,指定團體負責人或購票代理人可以代表團體取消航班,並針對未使用的團體機票部分和任何未使用的預付附加服務(包括行李費用)獲得退款。每位團體乘客在此指定該指定團體負責人或購票代理人為其代理人,以代表團體行使此權利。  若要符合退款資格,航班的延誤、變更或取消都必須符合以下指導原則:
    • 受影響的航班行程必須是以「DL-006」票庫開立的機票
    • 受影響的航班必須是達美航空銷售的航班(包括由達美聯營航空或其他代碼共享合作夥伴營運的航班)
    • 航班的延誤、變更或取消情況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類:
    • 提前出發:
      • 若是2024年10月28日之前開立的機票,國內行程及國際行程均須提前超過120分鐘,方才符合資格
      • 若是2024年10月28日當天和之後開立的機票,國內行程須提前超過180分鐘,國際行程須提前超過360分鐘,方才符合資格
    • 延後抵達:
      • 若是2024年10月28日之前開立的機票,國內行程及國際行程均須提前超過120分鐘,方才符合資格
      • 若是2024年10月28日當天和之後開立的機票,國內行程須提前超過180分鐘,國際行程須提前超過360分鐘,方才符合資格
  • 原定的出發或抵達機場變成了不同的機場
  • 航線變更,比原定行程多出了一個或多個中途停留站 
  • 降級至服務等級較低的艙等
  • 航班編號變更 
  • 營運航空公司變更,例如從達美航空公司變為達美聯營航空,反之亦然
  • 如果團體機票開票後,該團體的航班出現嚴重誤點、變更或因任何原因取消(如上所述)的情況,而指定團體負責人或購票代理人在收到航班嚴重誤點、變更或取消通知後的7個日曆天內未重新預訂或取消團體預訂,達美航空將自行取消該團體預訂,並將未使用的團體機票部分及任何未使用的預付附加服務(包括行李費用)退款至原始付款方式。

行程變更政策:

行程變更被定義為對日期、時間或航線的變更。  任何行程變更可能會收取與主團體不同的票價。不論前述之規定,主團體皆必須達到團體的最低要求。  在以下情況下,旅行團體可以對原始的團體行程進行變更預訂:

  • 在團體機票的使用日期之前,乘客可透過適用的團體票價變更團體行程中的去程或回程航班,人數不限,且無需支付變更行程費用。
  • 過了使用日期之後,團體中最多只有30%的乘客可變更行程中的去程或回程航班。若是國內航班,每人須支付$25美元的變更手續費;若是國際航班,每人須支付$50美元的變更手續費,手續費用皆無法退費,外加必須支付適用的票價差額。
  • 可變更行程的乘客人數比例是根據團體在指定使用日期所持有的座位總數做計算。
  • 團體散客(希望從不同城市出發,但會透過轉機搭乘主團體航段的乘客)不包含在此限制內,此類乘客在開票之前,可隨時以適用票價購買新的行程。
  • 變更行程只接受信用卡付款,且需在預訂變更行程時提供。
  • 乘客在開票後仍可按適用票價進行變更,但須支付相應的機票變更或重新開票費用,以及適用的票價差額。
  • 旅行開始之後,不得進行航線變更。  旅客可以適用票價變更回程機票的日期或時間,但需支付相應的重新開票費用和任何票價差額。

使用政策:

鑒於達美航空與您達成為團體保留座位的協議,若您未能遵循《團體合約》明訂之開票截止日期,和/或我們為您預留的座位未能達到《團體合約》中指定的最低使用率,您同意支付達美航空《團體合約》中所列的取消手續費(按每個座位計算,並從訂金中扣除)。

如果沒有「應付訂金」日期,則無需支付任何訂金。 下列政策只適用於已收取訂金的情況:

  •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的團體未達到最少10人的門檻,或是有個別成員並未隨團體旅行,則我們將(a)沒收訂金,且(b)該乘客將被視為個別旅客並以當時適用的公開發售票價開票。

如果座位使用率為100%,則只會針對開票的乘客退回訂金。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使用的座位數量未達到我們為您預留之座位的最低使用率,則取消手續費的計算如下所示:

  • 您有責任向達美航空索取取消參考號碼,以完成最終的取消。 我們將以達美航空的業務紀錄做為所有取消時間和日期的最終判斷依據。
  • 部分取消不需要取消參考號碼。
  • 如有座位/人數減少、行程變更、新增團體散客或其他行程變更的情況,我們會分配新的確認代號。
  •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在免罰金取消/減少人數的截止日期之前,您都可以取消100%的座位而無需支付取消手續費。
  • 除非您的《團體合約》中有明確規定或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從免罰金取消/減少人數的截止日期起,直至您的《團體合約》中規定之適用開票截止日期:  必須達到主團體預留座位的最低使用率要求,以便退還全額訂金。
  •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使用了部分座位,但未能達到預留座位的使用率門檻,達美航空將根據最低使用率規定,針對未使用的每個座位向您收取《團體合約》中規定的取消手續費。
  •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如果您在《團體合約》明訂使用日期之後取消預訂中的所有機位,則全部訂金將不予退還。
  •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在行程出發後,只有已開票的乘客能獲得訂金退款。
  • 達美航空將從歸檔的訂金中扣除任何適用的取消費。

任何因此團體合約和/或其主題內容所產生或與其相關之所有事宜,在不違反聯邦法律的情況下,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且不論主張此合約內容的法律理論,皆應受美國法律和喬治亞州法律管轄並據其執行。 此團體合約(包含適用之機票、票價規則和承載合約)代表雙方針對此承載協議的完整協定,並可取代先前之所有口頭或書面陳述、理解或協議。 在法律或衡平法中,不得暗示任何其他契約,保證,承諾或理解。

針對由達美航空執行團體合約、運輸或其他服務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懲罰性、後果性或特殊損害,達美航空無須承擔責任,無論達美航空是否知道可能發生此類損害。  針對因達美航空遵守相關法律、政府規定、命令、規則、要求或安全指令,或因旅客無法遵守相關法律、政府規定、命令、規則、要求或安全指令,或因乘客仰賴達美航空提供相關法律、規定、命令、規則、要求或安全指令之建議所造成之任何損壞,達美航空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若達美航空選擇或未能執行任何團體合約之規定,並不構成放棄執行該規定或任何其他規定之權利。   達美航空旗下之任何代理商、僱員或代表均沒有權利可變更、修改或豁免此團體合約或規則與條款中的任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