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損壞、延誤或遺失
對於您的託運行李遇到問題,以及因此造成的不便,我們深感歉意。 為幫助解決您的問題,請選擇下方最符合您情況的選項。
對於您的託運行李遇到問題,以及因此造成的不便,我們深感歉意。 為幫助解決您的問題,請選擇下方最符合您情況的選項。
如果您的行李在運輸過程中受損,您可以提交索賠申請,從而獲得修理或更換的機會。
如果您的託運行李延誤,且在您抵達時未出現在行李提領區,請申報此情況,以便我們協助尋找。
如果您的託運行李在您抵達目的地後21天內仍未找到,則很可能已經遺失。 我們可以協助您獲得行李的賠償。
如果您抵達目的地後發現託運行李中的物品遺失,請提交索賠申請以申請賠償。
以下是協助您管理行李問題的相關資源。 無論您的行李發生延誤、損壞、遺失情況,或是行李中有物品遺失,我們都會提供協助。
如果您的行李在運輸過程中受損,我們可能可以為您修理或更換行李。 請在離開機場前前往達美航空行李服務辦公室(BSO)尋求協助,以便提交申報。
a. 您必須在抵達後6個小時內(國內機票)或抵達後7天內(國際機票)申報損壞,否則恕無法受理您的申報。
我們將與您聯絡,討論您索賠的處理進度。 請注意,達美航空不會對行李的正常磨損進行賠償。
如果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隨機揀選您的行李進行檢查,他們會在行李內部或外部密封處放置一份行李受檢的書面通知。 如果您認為您的行李在檢查過程中受到損壞,請直接聯絡TSA(電話:866-289-9673)以尋求協助。
*對於在年2025年10月08日之前開立的機票,國內航班的行李損壞可於班機抵達後24個小時內提出申報。 某些類型的損壞符合例外情形,無需在抵達後6個小時內於達美航空行李服務辦公室申報行李損壞: (1)行動輔具(例如滑板車或輪椅)的損壞;(2)外部檢查不易察覺的竊損或損壞(此類損失或損壞必須在抵達最終目的地後24個小時內申報);(3)延誤送達的行李(此類行李的損壞必須於行李交還給旅客後24個小時內申報);以及(4)單獨旅行之未成年人或身心障礙旅客託運的行李(此類行李的損壞必須在抵達最終目的地後24個小時內申報)。 對於上述第(1)至第( 4)項各項的例外情形,除了可親自前往達美航空行李服務辦公室提出受損行李申報外,達美航空亦接受透過達美航空訂位組或官網delta.com提出的受損行李申報。
對於行李延誤所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我們會在此為您提供協助。
為了開始尋找您的行李,請在機場申報延誤情況:
如果我們在您抵達目的地後的5天內找到您的行李,我們將根據您在行李申報中提供的資訊送還行李,您無需採取任何行動。
有時候,針對因行李延誤而產生的自費開銷,您可能會需要申請賠償。 如要開始,請提交申報並選取「自付費用申報」(Out-of-Pocket Expense Claim)。 您的申報一經提交,我們將立即進行審核,並針對後續處理流程及任何賠償事宜與您聯繫。
如果延誤已經超過6天以上,請提交財產損失索賠:
如果您已在行李服務辦公室申報行李延誤,且行李中裝有AirTag或支援「尋找」(Find My)功能的配件(僅限iOS系統),您可以分享行李位置資訊,以協助加速找回行李。
如何共享物品位置
請注意: 如果您使用Fly Delta App,請將App產生的連結填入行李延誤表格中的「分享尋找我的物品位置」欄位。
分享物品位置完全是選擇性的。 一旦找回您的行李,該分享功能便會自動終止;您也可隨時手動停止分享,分享功能在七天後將自動失效。
如果在您抵達目的地後的21天內仍未找到您的行李,很遺憾地,您的行李可能已經遺失。 達美航空的服務人員將與您聯絡,討論和解事宜和/或遺失的相關賠償。
a. 您必須在國內航班抵達目的地後的24小時內提出申報;國際航班則為7天內提出申報。
如果已經通報了遺失物品,並且需要協助管理現有的遺失物品申報,請查看失物招領常見問答集
開銷賠償原則上旨在支付您離家期間,因託運行延誤而等待領取行李時的急用基本開銷。
合理的購物用品可包括必需衣物、盥洗用品及個人護理用品。請僅購買滿足短期緊急需求所需的物品,並妥善保留所有消費明細發票。*
文件要求:
必須提供相關收據以便審核您的申請,且須包括:
*每個索賠申報均單獨個別審核。 我們在審核時,會考量所購買替換物品的必要性與合理性、購買的時間與地點、行李延誤的天數,以及您所提供的證明文件。此外,您必須先提交行李索賠申請表,我們方能發放相關賠償款項。 如果在21天後仍然找不到您的行李,提供給您的最終賠償金額將扣除己支付給您的賠償費用。
針對因行李損壞、行李延誤或託運行李內的物品遺失而產生的合理開支申請賠償:
適用例外情況,如果行李是因為下列情況而導致延誤交付,則不會退還行李費用:
a.如果您的行李遺失或失竊,您仍可能有資格獲得退款 請至達美航空行李服務辦公室(Baggage Service Office,BSO)洽詢達美服務人員,以申報您的託運行李延誤,並進一步了解託運行李費用退款的相關資訊。傳送訊息給我們獲得更多支援服務。
達美航空的服務人員將透過電子郵件與您聯絡,並更新當前的處理進度。
| 責任類型 | 責任限額 |
|---|---|
| 國內航班責任限額 | 每位購票乘客4,700美元 |
| 國際責任限額 (受《華沙公約》管轄) |
9.07美元/每磅,每件行李最高限額為640美元 |
| 國際責任限額 (受《蒙特利爾公約》管轄) |
每位購票乘客1,519單位的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 |
SDR(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貨幣單位。 我們將根據行李賠償當日的匯率將SDR兌換為美元。 對於原有損壞(包含細微割傷、刮傷和因為行李過多而造成拉鍊裂開)或因為正常處理行李所導致的磨損,達美航空概不負責。 以下為責任限制與例外情況:
完整的行李責任規定,請查閱達美的承載合約。
請向營運旅程最後一段航段的航空公司提出行李理賠申請,他們負責處理所有與行李相關的問題。 如果透過達美航空訂購機票,而營運最後一段航段的航空公司在30天內未回覆您的申訴,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協助您處理相關事宜。
針對國內航班,於2025年10月8日(含)之後開立的機票,行李損壞申報必須在抵達後6個小時內於達美航空行李服務辦公室提出;而在該日期之前開立的機票,則必須在抵達後24個小時內提出申報。
某些類型的損壞符合此規定的例外情形: (1)行動輔具(例如滑板車或輪椅)的損壞;(2)外部檢查不易察覺的竊損或損壞(此類損失或損壞必須在抵達最終目的地後24個小時內申報);(3)延誤送達的行李(此類行李的損壞必須於行李交還給旅客後24個小時內申報);以及(4)單獨旅行之未成年人或身心障礙旅客託運的行李(此類行李的損壞必須在抵達最終目的地後24個小時內申報)。 對於上述第(1)至第( 4)項各項的例外情形,除了可親自前往達美航空行李服務辦公室提出受損行李申報外,達美航空亦接受透過達美航空訂位組或官網delta.com提出的受損行李申報。
針對國際航班,行李損壞申報必須在抵達後7天內提出。
如果未能在上述時限內提出行李損壞的申報,您的申報將會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