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或取消

自歐盟離境(EU)的退款或賠償申請


有時候可能會發生突如其來的意外,對於您遇到行程中斷的問題,我們深表歉意。 如果您從歐盟出發的旅行計劃遭到中斷,您可能有資格申請退款或賠償。

 

薪酬

根據歐盟在2004年2月11日公告的第261/2004號法規的詳細規範和模式,如果您遇到以下任何行程中斷事件,可能有權獲得賠償: 

  • 您的航班已取消
  • 您的航班已延誤超過3個小時
  • 您的航班已超額預訂

退費 

根據歐盟第261/2004號法規的詳細規範和模式,如果您遇到以下任何行程中斷事件,您可以針對機票未使用的部分申請退款: 

  • 您的航班已超額預訂
  • 您的航班已取消
  • 您的航班已延誤超過5個小時

請注意,如果您被安排坐在比您所購機票更低的艙等中,您可以申請部分退款。

處理您的申請 

達美在收到退款申請後,將在7個工作天內處理符合資格的退款申請,對於您的銀行因您的付款方式而可能出現的任何延遲處理問題,達美概不負責。 如果是符合資格的賠償申請,提交申請後,我們將審核您的申請資料,並告知您處理進度。

請注意,如果您是透過旅行社購買機票,並遇到了符合上述條件的行程中斷問題,請直接聯絡您的旅行社以請求退款或賠償。 如果您與旅行社之間的互動有任何問題,請聯絡我們。 如果航班由達美以外的其他航空公司營運,請直接聯絡該航空公司。

您可下載以下國家的「協助與賠償」手冊:

傳送申請

針對從歐盟出發的航班,如果您已準備好就行程中斷問題申請退款或賠償,請按一下下方的按鈕並選擇「提交意見」,以提供有關您最近行程中斷的必要資訊。 然後,我們將審核您的申請資料,並告知您處理進度。

下一步

您準備好針對最近的行程中斷問題提交意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