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折價券之規則與條款


下列規則與條款適用於運輸折價券:

  1. 價值: 此折價券的面額適用於購買乘客搭乘達美系統全球航班的任何機票,包括達美/達美快線(Delta Shuttle)/達美聯營航空以及達美指定的共用航班編號的航班。 此兌換券僅可用來支付公開出售票價和政府徵收的稅金/費用。 不可用來支付其他與乘客行程相關的費用,或貨物運送的費用。 此折價券無現金價值。

  2. 有效期: 折價券自開立日起一年有效。 有效期不得延長。

  3. 開票資訊: 請在www.delta.com/redeem兌換此兌換券。 紙本優惠券可以在達美航空、法國航空和荷蘭皇家航空票務櫃台兌換。 在www.delta.com/redeem兌換將不會有交易費用。 如在其他達美地點兌換此折價券,將收取費用。 兌換券不能在旅行社、其他航空公司或其他旅遊網站兌換。 一旦出票後,根據購買票價之規則,變更可能需繳納罰金。

  4. 剩餘價值: 如果兌換的價值低於其面額,此優惠券的剩餘價值適用於下次在www.delta.com購買機票。 任何剩餘價值的有效期限與原折價券相同。

  5. 兌換/可轉讓性:2011年12月15日之前開立的旅遊優惠券,可以轉讓給其他的乘客。 欲轉讓此折價券,您必須向乘客提供13位數的折價券號碼和折價券上的完整姓名。 將此資訊透露給任何人,即構成此人有權使用該折價券。 所有權人須全權負責保護此資訊以防洩漏,且達美航空對於任何人未經授權,在兌換時出示此折價劵者不負任何責任。 只要旅遊優惠券上所示姓名的乘客在相同的訂位中,於2011年12月15日當日/之後開立的旅遊優惠券可轉讓給其他的乘客。 請參閱完整的規則與條款(每張折價券可能會有所不同)。

  6. 遭竊或遺失: 優惠券遺失或遭竊,將不得補發。

  7. 禁止出售/交換: 雖然可以轉讓,但所有人或任何指定人不得出售或交換此折價券。 由出售/交換等禁止的交易途徑獲得的優惠憑證或機票將被視為無效,且無法承兌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