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遺失

若您的紙質機票遺失、被竊或損壞,您可向達美票務櫃台、票務辦公室或旅行社索取一份「機票遺失申報表」並填妥。 即使您遺失機票,仍然可以繼續旅行。 如果您找到遺失的機票,請將機票交還給我們,以避免在有些情況下須支付額外的費用。 請參閱下面的「退還找到的機票」部分,以了解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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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求與限制條件

    當您申請機票遺失退費時,請注意下列條件和限制:

    • 您必須在購票日起13個月內辦理機票遺失申報。
    • 辦理申報大約需要90個工作天。
    • 每張遺失機票將收取$100的處理費,該費用不會退還。
    • 您必須提供機票號碼才能辦理退費。
    • 只有紙質機票可以申報遺失。

  • 退票

    通常會以您購買替代機票所使用的付款方式進行退費。 以現金或支票購買者,將會在處理您的申請之後以支票退費。

    • 如果您用信用卡支付,並將機票交還給我們,您將會在接下來兩個月信用卡帳單的其中一張上看到我們的退費。
    • 除了您的信用卡帳單上所列的退款記錄外,我們不會再發出其他任何通知
    • 如果帳單上沒有退款記錄,請與您的信用卡公司直接聯繫

  • 遺失機票的號碼

    在辦理退費手續前,我們必須要對遺失機票的號碼進行驗證(機票號碼是以"006"開頭的13位數字)。

    確認遺失機票的號碼

    付款方式

    機票號碼的位置

    信用卡

    在您簽名的付款收據或是帳單上。

    現金

    請與原開票地點聯絡並提供他們購票的正確日期。

    支票

    在已付訖支票上。

    旅行社

    與旅行社聯繫,查出機票號碼。

    如果您是旅行社替客戶申請,請同時附上貴社的遺失機票票聯的影本。

  • 未使用的機票

    如果您遺失從未使用過的紙質機票,且仍想繼續搭乘達美航班旅行,您可以按照原來的票價購買一張新的機票。 但如果原來的票價無法確定,就需要使用購買當時適用的票價來購買一張新的機票。 通常來說,每張機票在退費時都會扣除$100的處理費。

    已部分使用的機票

    如果您在旅途中遺失了已部分使用的紙質機票,並且計劃繼續旅行,我們將為您補票,您需要繳納$100的手續費。

  • 遺失機票且無意繼續旅行

    如果您遺失了可辦理退費的紙質機票,且不想再繼續旅行,退費時將扣除$100的手續費。 但如果您遺失了不可辦理退費的機票,且不想再繼續旅行,票款將無法退還。

  • 退還找到的機票

    如果您找到遺失的機票,並在使用補發機票繼續旅行之前將它退還給達美,可以豁免$100的處理費。 請交還:

    原剩餘的機票票聯。
    新機票影本(如果您還想繼續旅程)。
    一份機票遺失申報表。


    透過美國郵局寄送:
    Delta Air Lines, Inc.
    Post Office Box 20537
    Atlanta, GA 30320-2537

    透過快遞公司寄送:
    Delta Air Lines, Inc.
    Passenger Refunds, Dept. 654
    700 South Central Avenue
    Hapeville, GA 3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