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禮品憑證規則與條款: 達美航空公司
兌換
- 兌換需提供憑證號碼與兌換代碼,可在達美電子禮品憑證(「憑證」)電子郵件或在達美禮品卡(「卡片」)背面找到(如適用)。
- 憑證與卡片購買後七十二(72)小時內不可兌換。
- 憑證與卡片只可使用以下指定的其中一種方式兌換:
- 前往www.delta.com/redeem。
- 致電達美訂位組,並告知服務人員您打算兌換憑證或卡片。 美國和加拿大地區,請致電800-221-1212或800-225-2525;日本地區,請撥打0570-077733或0476-31-8000;所有其他國家,請撥打當地的達美訂位辦公室。 此兌換方法會產生直售開票費用。
- 致電「Delta Vacations」:800-800-1504。 (旅行社請撥打800-727-1111)。
- 親洽達美市區票務辦公室(CTO),或使用達美機場顧客服務(ACS)。
- 透過達美一般銷售代理商(GSA)。
- 前往www.delta.com/redeem。
其他規則與條款
- 憑證與卡片僅可用於支付航空運輸所花費的總購買價格,包括稅金、費用和航空運輸所須繳納的燃油附加費。 其不可用於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行李費)或任何其他產品或服務(包括客艙升等、機上購物、「飛凡哩程常客計劃」郵輪行程、貨運、酒店住宿或租車)。
- 憑證與卡片僅可用於達美銷售航班的行程,包括由達美聯營航空或達美共用航班編號合作夥伴營運,且具有達美航班編號的航班。
- 憑證與卡片僅可用於購買「Delta Vacations」套裝渡假行程的航空運輸部分。
- 憑證與卡片僅可以採用美元(「USD」)開立。 如果憑證或卡片是用來購買以美元以外之貨幣開立的機票,則憑證或卡片的全額價值會以開票日當時有效的銀行匯率轉換為該貨幣,並且將於機票上顯示匯率。
- 欲使用憑證與卡片購買機票,須遵守適用的達美承載合約和票價規則(包括變更罰金)。
- 單張機票最多可使用三張憑證或卡,但憑證和卡不可合併使用。 憑證和卡片無法用來與任何其他憑證、兌換券或信用額度合併購買單張機票。
- 憑證與卡片不可儲值且無有效期限。
- 達美不會以任何原因(包括遺失、失竊或毀壞)更換憑證與卡片。
- 憑證與卡片並非信用卡、轉帳卡或簽帳卡,且無默示保證。
- 憑證與卡片不可辦理退費且不可兌換或交換現金、支票或積分,除非法律規定可辦理退費或兌換。
- 當憑證或卡片兌換為機票,但行程尚未進行之情況下,所兌換機票價值(包含任何適用的罰金)將根據達美對機票退費的標準政策來提供。
- 憑證與卡片僅可由達美與達美授權的商家銷售。 由未經授權商家所銷售之憑證與卡片,將遭達美沒收或判定失效。
- 以欺詐手段變造或取得的憑證與卡片,將遭達美沒收或判定失效。
- 若由於購買者提供之遞送資訊錯誤而導致憑證或卡片未送達或未接收,達美概不承擔責任。
- 若使用憑證或卡片涉嫌欺詐、不正確憑證或卡片書面證書,或者違反規則與條款,則達美保留拒絕、取消或延遲以審查交易之權利。
- 達美可隨時變更本規則與條款,或與協力廠商簽訂管理憑證計劃或卡片計劃的合約,恕不另行通知。
- 使用憑證與卡片須遵守適用法律。 如果這些規則與條款與適用法律相衝突,則以適用法律為準。
- 有疑問? 請洽800-2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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