哩程累積規則與條款

哩程累積一般規則

會員透過符合資格行程或消費所獲得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程約在8週內計入會員帳戶中(除非合作夥伴另有其他的規則與條款)。 為確保哩程可以正確累積:

  • 適用於飛行旅遊: 搭機旅行:當您預訂機票或為任一航班辦理報到登機時,請提供您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號碼。 預訂機位使用的名字必須與「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戶名字相符,才可累積哩程。
  • 酒店與租車合作夥伴: 合作飯店與租車公司:在入住酒店或取車時,請提供您「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卡上的帳號和姓名。 哩程將計入飯店或租車帳單上會員的帳戶內。
  • 所有其他合作夥伴: 在惠顧合作夥伴服務時,請務必提供「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卡上的號碼和姓名。
  • 遵循: 累積的哩數須遵守每個合作夥伴的哩程優惠之所有要求,例如,在某些情況下合作夥伴忠誠計劃的會籍。

達美航空為決定會員是否符合獲得哩程累積資格的最終機構;若計入會員帳戶中的哩程有誤時,達美航空有權在任何時候予以扣除。


搭機旅行哩程累積計算方法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在搭機旅行時可獲得的哩數將依下列方法計算:

  • 當搭乘直飛不停站或直飛航班時,無論期間航機中途停留的次數,哩程將根據啟程地與目的地間的距離計算。
  • 若轉機航班需要更換航機且航班編號不同時,哩程累積將依據每個航段的啟程地與目的地間的距離計算。 然而乘客不得為累積額外哩程而用轉機航線代替不停站或直飛航班。 對在兩個城市之間飛行所獲得的哩程累積,達美航空有權根據實際轉機次數或達美航空公布行程中的最多航段較少者計算可累積哩程。

若在登記加入時要求,則在加入成為會員前30天內的搭機行程也可以追溯累積哩程。

哩程累積限制條件

只有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搭乘定期航班時,方可累積哩程。 無論票款是由誰支付,哩程皆計入乘客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帳戶中。 不得與他人的帳戶共享或合併哩程。每位會員只可獲得自己的哩程累積。 每位會員只可獲得自己的哩程累積。

搭乘達美航班和航空合作夥伴的航班、酒店住宿以及租車皆只能累積哩程於一個計劃中,且哩程一旦計入帳戶將不得轉讓。 會員因從事旅行或其他符合資格的活動而已從其他哩程累積或忠誠計劃中獲得哩程時,在「飛凡哩程常客計劃」中禁止再度累積哩程。

以下情況恕不可累積哩程:

  • 已退費,無效或未經使用的機票(包括未經使用的不可辦理退費的機票)。
  • 免費旅行的航空公司工作人員、旅行社代理、導遊及其他人員,和/或使用折扣票價旅行的旅遊同業/貨運客戶
  • 並未支付適用票價的嬰幼兒(兩歲以下)。(當嬰兒憑付費機票搭機時,則可將哩程計入該嬰兒的會員帳戶中)
  • 任何形式的免費機票,包括但不限於「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旅遊獎勵機票和使用達美旅遊優惠券換來的機票
  • 為運送如樂器等超額行李與寵物,或為主要乘客提供額外空間時所購買的機票
  • 達美航空包機服務
  • 購買不可累積哩程的機票。 不可累積哩程的票價種類經常變動,尤其是航空合作夥伴。 當您在預訂機位時,請洽詢達美航空、營運的航空公司或旅行社,以確保您將購買的票價可以符合累積哩程資格。
  • 透過一些明確說明不可累積哩程的網站所預訂的機票,包括但不僅限於Priceline.com等網站
  • 在往/返古巴的航班上不能累積「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程
  • 使用哩程折抵票款的機票包括累積MQM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程效期逾期規定

根據「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程有效期限政策規定,哩程數不會過期。

在下列情況下,達美有權停用或關閉帳戶:

  • 發生欺詐行為
  • 會員提出關閉帳戶申請
  • 會員死亡
  • 會員不回應關於其帳戶狀態的多次溝通請求

帳戶哩程不符

您須負責確認憑符合資格行程或消費可累積至帳戶的哩程。 若有任何差異,請務必在搭機或符合資格消費日後的9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申報。 達美航空恕不負責傳遞來函, 亦不接受口頭通知。 在哩程正確累積在您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帳戶中前,請妥善保留機票/機票收據與登機證。

若您在搭乘達美航空、達美聯營航空航班或其他航空合作夥伴的符合資格行程後90天內(達美航空/達美聯營航空為30天內),哩程仍未顯示在您的哩程通知書上,請依下列方式申請補登哩程:

若搭乘達美和達美聯營航空,您可以線上申請補登哩程。 若是航空合作夥伴的航班,請將機票/機票收據影本與登機證寄至:

Delta Air Lines, Inc.,
SkyMiles Account Support
Dept. 654
P.O. Box 20532
Atlanta, GA 30320-2532
或傳真: 404-773-1945

如果您在美國境外,您可以將文件傳送至您最近的國際辦公室。

恕不接受修改過或字跡模糊的資料。 達美航空嚴禁使用修改資料或其他手段獲取不應得的哩程。

惠顧租車、酒店及其他合作夥伴服務:
如果在符合資格消費後的90天內,哩程累積仍未顯示在您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戶明細中,請直接聯絡相關合作夥伴。

哩程要求

累積的哩數須遵守每個合作夥伴的哩程優惠之所有要求,例如,在某些情況下合作夥伴忠誠計劃的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