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等憑證
全球升等及地區升等可作為權益選項提供。
全球升等憑證: 提供國際和國內航班升等。
區域升等憑證: 提供國內航班和前往加拿大、加勒比海地區和墨西哥的精選航班升等。
尊爵鑽石卡會員可以從下列三個選項中任選一項: 四(4)次全球升等,八(8)次區域升等,或兩(2)次全球升等和四(4)次區域升等。
尊爵白金卡會員可選擇四(4)次區域升等。
使用您的升等憑證
致電達美訂位組⋯
請撥打1-800-323-2323並準備好您的憑證編號(可於「我的錢包」中找到)。
然後等候確認。
如有座位,您的升等即可獲得確認。 否則,您可要求加入候補航班升等。
盡享您的升等憑證
憑證指南:
想升等座位嗎?
越早申請升等不一定代表越有機會升等成功,且座位圖的空位和升等的空位不一定相同。 也就是說,您在座位圖上看到的空位,不一定是可升等的空位,而可能是供旅客購買的空位。
排候補?
雖然候補升等有時候可能會在您到達登機門之前完成確認,但通常都會在起飛前,於登機門確認。 如果未獲得確認,則將該憑證自動重新送至您的帳戶。 了解更多候補相關資訊。
升等日期或目的地
由於大量的需求量,在幾個飛行時間較長的地區(例如:雪梨、特拉維夫和約翰尼斯堡)於熱門的日期或時間(例如:假期旅遊)能獲得升等確認越來越少。
其他規定:
搜尋航班
升等憑證可用於達美航空營運航班和指定聯營航班。
結伴同行
您可以使用另一張升等憑證,為同一訂位中的同行旅客要求升等。
享受優先權
相較尊爵會免費升等要求,升等憑證有更高的優先權,且候補名單的遞補順序,會先根據尊爵會等級,接著根據您送出候補要求的日期和時間。
適用機票
升等憑證不適用於以基本經濟艙(E)預訂的旅遊獎勵或機票。
兌換期限
升等憑證在被選取之後的一年內有效。 必須在12個月內起飛的班機使用憑證,否則憑證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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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等憑證 尊爵會免費升等
區域升等
全球升等
哩程升等獎勵*
美國48個州
往返夏威夷和拉斯維加斯(LAS)、洛杉磯(LAX)、西雅圖(SEA)、舊金山(SFO)或鹽湖城(SLC)之間
往返於夏威夷和所有其他直飛國內目的地之間的航班
甘迺迪國際機場(JFK)與洛杉磯(LAX)或舊金山(SFO)之間
往返華盛頓特區雷根機場(DCA)和洛杉磯國際機場(LAX)
往返麻州波士頓國際機場(BOS)和舊金山國際機場(SFO)
阿拉斯加、加拿大、墨西哥、
加勒比海、百慕達
中美洲
(「達美至臻商務艙」及達美尊尚客艙除外)
(「達美至臻商務艙」及達美尊尚客艙除外)
南美洲北部
(「達美至臻商務艙」及達美尊尚客艙除外)
(「達美至臻商務艙」及達美尊尚客艙除外)
南美洲南部
橫渡大西洋
越太平洋
亞洲範圍內大洋洲
*哩程升等獎勵訂位艙等限制因區域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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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艙
區域升等
全球升等
「達美至臻商務艙」
(只適用於往返甘迺迪國際機場(JFK)和洛杉磯國際機場(LAX)、甘迺迪國際機場(JFK)和舊金山國際機場(SFO)、華盛頓特區雷根機場(DCA)和洛杉磯國際機場(LAX),以及麻州波士頓國際機場(BOS)和舊金山國際機場(SFO)的直飛不中停航班。)
達美尊尚客艙
頭等艙
「達美優悅經濟艙」
-
在預訂升等時,您偏好的客艙己經沒座位了嗎? 排入候補名單中,確保在有座位時得以順利升等。
申請流程如下:
- 致電達美訂位組預訂升等:美國境內1-800-323-2323。檢視全球聯絡電話號碼。
- 若您的航班目前無座位可升等,則可要求排入候補名單中。
- 座位圖中的開放座位並不一定代表該座位開放升等(可能仍為開放購買中),因此請切記,座位圖的空位不完全是代表可升等的座位。
- 若您候補的客艙中有空位時,您將獲自動升等。
- 一張升等憑證可讓您排入一個候補或多個候補,無論是某個特定航班的特定客艙,或多個航班的多種客艙。 但當候補的座位有空位時,您只會獲得一個座位,且將根據憑證所排入的所有候補裡,提供第一個有空位的座位。
- 舉例來說,若您排入在底特律機場往返成田機場的航班候補,也以同一張憑證排入在紐約甘迺迪機場往返洛杉磯機場航班的候補,則在底特律往返成田機場航班有空位時,在該航班您將獲升等,且因憑證已使用,因此您將不再列在紐約甘迺迪機場往返洛杉磯機場航班的候補名單中。
- 或者,您在底特律往返成田機場的航班候補達美至臻商務艙與達美尊尚客艙座位,若達美尊尚客艙的座位己先有空位,您將獲升等至達美尊尚客艙,且因憑證已使用,因此您將不再列在達美至臻商務艙的候補名單中。
- 舉例來說,若您排入在底特律機場往返成田機場的航班候補,也以同一張憑證排入在紐約甘迺迪機場往返洛杉磯機場航班的候補,則在底特律往返成田機場航班有空位時,在該航班您將獲升等,且因憑證已使用,因此您將不再列在紐約甘迺迪機場往返洛杉磯機場航班的候補名單中。
- 一旦您因升等而不再位於候補名單中,您的憑證即被視為已使用。
- 若在出發前沒有候補到任何空位,憑證將再計入您的帳戶中,供日後航班使用。
候補選項:
使用此圖表了解,根據可提供的客艙與您所有的憑證張數,可排入候補名單的不同選項。 本說明為一般性指南,若您與同行旅客一同旅行,該名旅客需要另一張憑證,則您的選項將會有所調整。您的帳戶中有的升等憑證張數:
情況:
1張升等憑證
至少2張升等憑證
「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目前無座位可升等,但在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中有空位可升等。
您可從下列兩項選擇一種:
- 立即升等至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
- 排入「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的候補名單
您可從下列三項選擇一種:
- 立即升等至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
- 排入「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的候補名單
- 使用1張憑證立即升等至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並使用第二張憑證候補「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
「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或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目前無座位可升等。
您可從下列三項選擇一種:
- 僅排入「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的候補名單
- 僅排入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的候補名單
- 使用一張憑證排入「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以及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的候補名單,以增加獲得升等的機會,若其中一個客艙升等通過(無論何者),您的憑證將視為已使用。
您可從下列四項選擇一種:
- 僅排入「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的候補名單
- 僅排入「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的候補名單
- 使用一張憑證排入「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以及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的候補名單,以增加獲得升等機會,若其中一個客艙升等通過(無論何者),您的憑證將視為已使用。
- 使用兩張憑證:一張排入「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候補,另一張排入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候補。 若達美尊尚客艙/「達美優悅經濟艙」座位先有空位時,您仍排在達美至臻商務艙/頭等艙的候補名單中。
- 致電達美訂位組預訂升等:美國境內1-800-323-2323。檢視全球聯絡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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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由憑證所載姓名之尊爵會員和同一預訂中至多一名同行旅客兌換。 所載姓名之會員和同行旅客各需要一張各別的憑證。
- 憑證可靈活使用,可用於直接從經濟艙升等至「達美優悅經濟艙」、頭等艙、達美尊尚客艙或「達美至臻商務艙」,亦可用於從「達美優悅經濟艙」升等至頭等艙、「達美至臻商務艙」,或者可用於從達美尊尚客艙升等至「達美至臻商務艙」。
- 升等確認之後,該憑證便會被視為已使用,而且需要不同憑證才能再次升等,即使是在相同航班上移至不同艙等亦然。
- 適用於搭乘達美及特定達美聯營航空營運航班之單程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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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於預訂P、A、G、W、Y、B、M、H、Q、K、L、U、T、X或V艙公開發售票價的全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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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爵會員必須聯絡達美來預訂升等機位。
- 座位取決於有無空位,且並非所有航班或所有市場均可提供。
- 允許候補升等,且必須提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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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尊爵會員及其同行旅客(若適用)沒有在出發前獲得候補確認,他們在辦理報到登機手續時,將會被自動加至機場的候補名單中。如果有空位的話,將會在登機門獲得確認。
- 候補名單或升等要求應於辦理報到手續前或出發前至少三小時提出,方法是聯絡尊爵鑽石卡會員專線。 建議於航班起飛前24小時抵達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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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爵會員必須聯絡達美來預訂升等機位。
- 座位取決於有無空位,且並非所有航班或所有市場均可提供。
- 不允許列入候補名單及機場候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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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於達美航空銷售、荷蘭皇家航空營運的航班,以全球公開發售之經濟艙票價預訂的Y、B、M、H、Q、K、L、U、T、X或V艙的商務艙升等。
- 適用於荷蘭皇家航空銷售、營運的航班,公開發售之經濟艙票價預訂的Y、B或M艙升等至商務艙。
- 荷蘭皇家航空航班的全球升等必須在出發前24小時確認。
- 對於從阿姆斯特丹出發的航班,可以在報到登機前透過荷蘭皇家航空票務人員或是在荷蘭皇家航空皇冠貴賓室使用全球升等憑證。
- 全球升等憑證可能不適用於荷蘭皇家航空營運之航班的候補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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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於搭乘大部分由法國航空營運的跨大西洋航班。¹
- 單程以Y、B或M艙預訂的經濟艙升等至尊尚經濟艙。
或 - 適用於單程以S或W艙預訂的尊尚經濟艙升等至商務艙。
¹不適用於法國航空營運的747航機航班;僅適用於搭乘提供尊尚經濟艙客艙的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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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於達美航空銷售之維珍航空營運的航班,以公開發售之經濟艙票價預訂的W、Y、B、M、H、Q、K、L、U、T、X或V艙的非凡商務艙升等。
- 必須在出發前24小時確認維珍航空航班的全球升等。
- 全球升等憑證可能不適用於維珍航空營運之航班的候補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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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於達美銷售、墨西哥航空營運的全球航班,以達美公開發售票價預訂的W、Y、B、M、H、Q、K、L、U、T、X或V艙,升等至墨西哥航空O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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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升等優惠:本憑證適用於搭乘達美航空營運航班的升等單程行程(包括符合資格的轉機航班);凡是所購機票上所載姓名之「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或根據本優惠規則與條款規定之同行旅客,其機票載明的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的單程旅行可獲升等。 每位尊爵會員在每個航段上僅有一名同行旅客可以升等。 任何中途停留均須依照票價規則為準。 將適用所購機票的全部規則,除非因此優惠而改變。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程累積根據所購訂位艙等計算。 客艙空間有限,視供給情況而定。 並非所有航班或所有市場均可提供機位。
2. 有效期限:憑證在開立日起的12個月之後到期 - 沒有例外。 如果有效期限是在開票旅行期間,則只有在有效期間飛行的航班才符合升等資格。 在任何情況下,憑證均不得延期、重新開立或用於交換積分。
3. 退款和現金價值:本憑證不可辦理退費,且不具現金價值。 憑證在兌換時即表示憑證已經被完全使用,將無法追溯或針對全部或部份未使用的機票進行交換。 僅允許根據所購票價之規則進行機票退費。 升等後,針對經濟艙機票的全部或部分退費將使本憑證自動作廢。
4. 不可合併:本憑證不得與任何其他促銷或折扣優惠或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獎勵合併使用。 僅對公開發售的符合資格的票價有效。
5. 有效承載者:僅適用於達美航空、法國航空、荷蘭皇家航空、墨西哥航空以及特定達美聯營航空營運的航班。 如果未經許可的承載者接受此憑證,即表示該承載者同意在接受憑證日起的45天內為所接受的每張憑證向達美支付$1000USD,同時達美不因任何理由對此類承載者負擔任何責任。
6. 適用航線: 僅對在這些航線上以公開發售票價所購之可升等經濟艙機票的旅行有效。 適用於公開發售機票且由達美航空或達美聯營航空營運的航班全航線單程行程。 旅遊時搭乘KLM: 適用於全航線內的單程行程。 搭乘法國航空的航班: 適用於由法國航空營運且配備尊尚經濟艙的往返美國和巴黎(CDG)之航班的單程單客艙升等行程。 不適用於由747航機營運的法國航空航班。 搭乘墨西哥航空的航班: 僅可用於達美銷售、墨西哥航空營運的航班。
7. 適用的訂位艙等:憑證可用於達美航空公司或特定達美聯營航空營運的航班升等,以公開發售票價預訂P、A、G、W、Y、B、M、H、Q、K、L、U、T、X或V艙等,並升等至RY/OY艙等。 憑證不可用於其他預訂E艙、獎勵機票或「哩程折抵票款」等公開發售的機票升等。 搭乘荷蘭皇家航空營運、達美航空銷售航班的旅行,可用本憑證升等以公開發售票價預訂的Y、B、M、H、Q、K、L、U、T、X或V艙機票,所有訂位艙等均可升等至Z艙。 針對搭乘荷蘭皇家航空營運、荷蘭皇家航空銷售航班的旅行,本憑證可用於以公開發售票價預訂的Y、B或M艙以及所有訂位艙等均可升等至Z艙。針對搭乘法國航空公司航班的旅行,本憑證僅可用於公開發售票價預訂Y、B、M、W或S艙的升等。 Y、B、M票價可升等至A艙(尊尚經濟艙),而W或S票價可升等至O艙(Affaires商務艙)。 針對搭乘達美銷售、墨西哥航空營運航班的旅行,可用本憑證,以達美公開發售票價預訂的W、Y、B、M、H、Q、K、L、U、T、X或V艙機票,以及所有訂位艙等,升等至墨西哥航空O艙。
8. 升等保留與開立機票:可升等的經濟艙機票必須根據適用票價規則購買。 預訂有資格升等的經濟艙機票之後,憑證上所載姓名之「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必須聯絡達美,為該會員及其同行旅客(如果適用)預訂升等機位。 達美代表必須預訂「RY/OY」艙,而旅行社必須預訂「R/O」艙。搭乘荷蘭皇家航空必須以「Z」艙預訂,而法國航空尊尚經濟艙的訂位必須為「A」艙,Affaires商務艙則必須以「O」艙預訂。 座位取決於有無可供升等座位,且並非所有航班或所有市場均可提供。 一旦確認,登機證只能由營運航空公司在出發日開立。 搭乘達美航空時必須驗證機票。 搭乘達美航班旅行時,機票必須經過驗證。如果經許可,搭乘除達美以外承載者的航班必須另外單獨開票。 搭乘法國航空或荷蘭皇家航空營運航班的升等預訂必須在出發前至少一天透過達美預訂。
9. 預訂機位候補名單:如果在申請時無法提供升等,持有已確認的某航班經濟艙預訂機位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和/或同行旅客可申請列入升等候補名單。 候補名單上的乘客將按照達美的優先規則安排座位,達美保留在任何時候對該規則進行修改的權利。 候補名單不適用於法國航空或荷蘭皇家航空營運的航班。
10. 機場候補:如果「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及其同行旅客(若適用)沒有在出發前獲得候補確認,則「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及其同行旅客在辦理報到手續時,將會被自動加至機場的候補名單中。如果有空位的話,將會在登機門獲得確認。 機場候補名單上的乘客將按照達美的優先規則安排座位,達美保留在任何時候對該規則進行修改的權利。 由法國航空、荷蘭皇家航空或墨西哥航空營運的航班,以及由阿姆斯特丹機場(AMS)和巴黎戴高樂機場(CDG)出發的達美航空營運航班均不提供機場候補。
11. 航班異常:萬一航班取消或行程變更,先前已確認的升等將因此取消。
12.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程累積根據所購票價而定。
13. 可轉讓性:憑證僅可用於「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或同一個預訂機位中一名同行旅客機票的升等,且該名同行旅客必須經確認與該會員搭乘同一個機艙。 預訂中的每位乘客均需一張憑證才能進行單程升等。 憑證不得轉讓成現金或其他用途。
14. 變更:僅依照所購票價規則,可允許在已開票的行程上對預訂機位進行自願變更,但無法獲得升等保證並將視機位供給以及這些規則與條款的限制而定。 在允許範圍內,您可能需要支付變更機票費用和/或適用票價的差額。 任何退費或取消均將導致失去升等憑證。 所有重新出票必須由達美訂位組完成。 如果您由另一承載者重新安置,您的座位將安排在經濟艙。
15. 同行旅客變更:變更行程後,不再與「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一同旅行的旅客將不再符合資格根據本憑證進行升等。 同行旅伴的預訂變更之後,新的行程將反映其原始的經濟艙機位。
16. 出售/禁止交換:本憑證不可出售或交換。 對於出售或交換本憑證,或者出售或交換哩程累積、折價券、獎勵憑證或旅遊獎勵機票的任何「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達美保留終止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戶和/或從其帳戶中扣除哩程的權利。 透過不正當手段獲取的憑證/機票無效並將遭到沒收。 試圖使用此類票證的人員必須向達美支付適用的票價才能旅行。 購買或拍賣所得的憑證將被沒收,旅行也將不被許可。
17. 須遵守其他規則與條款:哩程升等獎勵及依照其進行的交通運輸必須遵守達美承載合約、票價規則、規則與規定以及「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中所有的規則與條款。 任何應付稅項或他項政府徵收的費用,都由使用者負擔。 對於某些目的地,乘坐商務艙旅行可能需要繳納附加稅。 達美目前的承載合約以及「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的文稿均在delta.com上提供。
18. 規則變更:達美保留在任何時候對其承載合約、票價規則、規則與規定以及「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進行變更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達美保留修改或終止「全球客艙升等憑證」計劃以及變更憑證使用規則的權利,且不受任何限制。 本憑證屬達美航空公司所有,須根據要求予以交出或退回。
19. 不可補發:遺失、遭竊或被損壞的憑證均無效且不可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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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由憑證所載姓名之尊爵會員和同一預訂中至多一名同行旅客兌換。 所載姓名之會員和同行旅客各需要一張各別的憑證。
- 區域升等憑證不可用於升等至達美尊尚客艙。
- 適用於搭乘達美及特定達美聯營航空營運航班之單程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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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符合資格的市場。地區升等憑證適用於紐約甘迺迪機場(JFK)及洛杉磯機場(LAX)或舊金山機場(SFO),以及華盛頓特區雷根機場(DCA)和洛杉磯國際機場(LAX)之間的跨大陸旅行。 自2017年6月08日起,往返麻州波士頓國際機場(BOS)和舊金山國際機場(SFO)的航班,適用地區升等憑證。
- 適用於以公開票價預訂的Y、B、M、H、Q、K、L、U、T、X或V艙經濟艙機票。
- 查看符合資格的市場。地區升等憑證適用於紐約甘迺迪機場(JFK)及洛杉磯機場(LAX)或舊金山機場(SFO),以及華盛頓特區雷根機場(DCA)和洛杉磯國際機場(LAX)之間的跨大陸旅行。 自2017年6月08日起,往返麻州波士頓國際機場(BOS)和舊金山國際機場(SFO)的航班,適用地區升等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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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尊爵會員及其同行旅客(若適用)沒有在出發前獲得候補確認,他們在辦理報到登機手續時,將會被自動加至機場的候補名單中。如果有空位的話,將會在登機門獲得確認。
- 候補名單或升等要求應於辦理報到手續前或出發前至少三小時提出,方法是聯絡尊爵白金卡或鑽石卡會員專線。 建議於航班起飛前24小時抵達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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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升等憑證可用於達美銷售、墨西哥航空營運的航班,但不可用於其他的航空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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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升等優惠: 此憑證提供單程行程升等,適用於尊爵會免費升等的市場中達美航空及特定達美聯營航空營運之航班,且對以下直飛航班有效:往返甘迺迪國際機場(JFK)和洛杉磯國際機場(LAX)、甘迺迪國際機場(JFK)和舊金山國際機場(SFO)、華盛頓特區雷根機場(DCA)和洛杉磯國際機場(LAX)的航班,以及2017年6月08日當日或之後出發往返麻州波士頓國際機場(BOS)和舊金山國際機場(SFO)的航班。 優惠包含所購機票上所載姓名之「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或根據本優惠規則與條款規定之同行旅客,其機票載明的啟程地與目的地之間的符合資格達美航空或達美航空聯營航班。 每個航班航段,每位「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只可讓一名同行旅客升等。 任何中途停留均須依照票價規則為準。 將適用所購機票的全部規則,除非因此優惠而改變。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程累積根據所購訂位艙等計算。 客艙空間有限,視供給情況而定。 並非所有航班或所有市場均可提供機位。 適用尊爵會免費升等的市場隨時會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瀏覽delta.com/Medallionterms,參閱詳列提供尊爵會免費升等的市場之最新清單。
2. 有效期限:憑證在開立日起的12個月之後到期 - 沒有例外。 如果有效期限是在開票旅行期間,則只有在有效期間飛行的航班才符合升等資格。 在任何情況下,憑證均不得延期、重新開立或用於交換積分。
3. 退款和現金價值:本憑證不可辦理退費,且不具現金價值。 憑證在兌換時即表示憑證已經被完全使用,將無法追溯或針對全部或部份未使用的機票進行交換。 僅允許根據所購票價之規則進行機票退費。 升等後,針對經濟艙機票的全部或部分退費將使本憑證自動作廢。
4. 不可合併:本憑證不得與任何其他促銷或折扣優惠或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獎勵合併使用。 僅對公開發售的符合資格的票價有效。
5. 有效承載者:只能搭乘達美航空和特定達美聯營航空營運之航班。 [如果未經許可的承載者接受此憑證,即表示該承載者同意在接受憑證日起的45天內為其所接受的每張憑證向達美支付$1000USD,同時達美不因任何理由對此類承載者負擔任何責任。]
6. 適用航線: 適用於提供尊爵會免費升等之公開發售票價及航線的單程行程,適用於往返甘迺迪國際機場(JFK)和洛杉磯國際機場(LAX)、甘迺迪國際機場(JFK)和舊金山國際機場(SFO)、華盛頓特區雷根機場(DCA)和洛杉磯國際機場(LAX)的直飛航班;自2017年6月08日起,也適用於往返麻州波士頓國際機場(BOS)和舊金山國際機場(SFO)的直飛航班。 航班必須由達美航空、達美聯營航空或墨西哥航空承載者營運。 僅對在這些航線上以公開發售票價所購之可升等經濟艙機票的旅行有效。
7. 適用的訂位艙等:憑證可用於達美航空、達美聯營航空或墨西哥航空營運的航班,以公開經濟艙票價預訂Y、B、M、H、Q、K、L、U、T、X或V艙等的座位升等。 憑證不可用於以E艙預訂的其他公開發售機票、獎勵機票或「哩程折抵票款」機票的升等。 針對搭乘達美銷售、墨西哥航空營運航班的旅行,可用本憑證,以達美公開發售票價預訂的W、Y、B、M、H、Q、K、L、U、T、X或V艙機票,以及所有訂位艙等,升等至墨西哥航空O艙。
8. 升等保留與開立機票:可升等的經濟艙機票必須根據適用票價規則購買。 預訂有資格升等的經濟艙機票之後,憑證上所載姓名之「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必須聯絡達美,為該會員及其同行旅客(如果適用)預訂升等機位。 達美代表必須預訂「RY/OY」艙,而旅行社必須預訂「R/O」艙。 墨西哥航空航班機票,必須預訂墨西哥航空O艙。 座位取決於有無可供升等座位,且並非所有航班或所有市場均可提供。 一旦確認,登機證只能由營運航空公司在出發日開立。 搭乘達美航空時必須驗證機票。 搭乘達美航班旅行時,機票必須經過驗證。如果經許可,搭乘除達美以外承載者的航班必須另外單獨開票。
9. 預訂機位候補名單:如果在申請時無法提供升等,持有已確認的某航班經濟艙預訂機位的「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和/或同行旅客可申請列入升等候補名單。 候補名單上的乘客將按照達美的優先規則安排座位,達美保留在任何時候對該規則進行修改的權利。
10. 機場候補:「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及其同行旅客(若適用)在預訂機位候補名單上的升等,若在起飛前至少三小時仍未得到確認,則該「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及其同行旅客可以要求列入機場候補名單,只要在航班起飛前至少60分鐘提出該項申請即可。 機場候補名單上的乘客將按照達美的優先規則安排座位,達美保留在任何時候對該規則進行修改的權利。
11. 航班異常:萬一航班取消或行程變更,先前已確認的升等將因此取消。
12.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程累積根據所購票價而定。
13. 可轉讓性:憑證僅可用於「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或同一個預訂機位中一名同行旅客機票的升等,且該名同行旅客必須經確認與該會員搭乘同一個機艙。 預訂中的每位乘客均需一張憑證才能進行單程升等。 憑證不得轉讓成現金或其他用途。
14. 變更:僅依照所購票價規則,可允許在已開票的行程上對預訂機位進行自願變更,但無法獲得升等保證並將視機位供給以及這些規則與條款的限制而定。 在允許範圍內,您可能需要支付變更機票費用和/或適用票價的差額。 任何退費或取消均將導致失去升等憑證。 所有重新出票必須由達美訂位組完成。 如果您由另一承載者重新安置,您的座位將安排在經濟艙。
15. 同行旅客變更:變更行程後,不再與「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一同旅行的旅客將不再符合資格根據本憑證進行升等。 同行旅伴的預訂變更之後,新的行程將反映其原始的經濟艙機位。
16. 出售/禁止交換:本憑證不可出售或交換。 對於出售或交換本憑證,或者出售或交換哩程累積、折價券、獎勵憑證或旅遊獎勵機票的任何「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達美保留終止其「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帳戶和/或從其帳戶中扣除哩程的權利。 透過不正當手段獲取的憑證/機票無效並將遭到沒收。 試圖使用此類票證的人員必須向達美支付適用的票價才能旅行。 購買或拍賣所得的憑證將被沒收,旅行也將不被許可。
17. 須遵守其他規則與條款:哩程升等獎勵及依照其進行的交通運輸必須遵守達美承載合約、票價規則、規則與規定以及「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中所有的規則與條款。 任何應付稅項或他項政府徵收的費用,都由使用者負擔。 對於某些目的地,乘坐商務艙旅行可能需要繳納附加稅。 達美目前的承載合約以及「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的文稿均在delta.com上提供。
18. 規則變更:達美保留在任何時候對其承載合約、票價規則、規則與規定以及「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會員指南與計劃規則進行變更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達美保留修改或終止「區域客艙升等憑證」計劃以及變更憑證使用規則的權利,且不受任何限制。 本憑證屬達美航空公司所有,須根據要求予以交出或退回。
19. 不可補發:遺失、遭竊或被損壞的憑證均無效且不可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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