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旅行

您孩子的安全與舒適,以及您的安心,對達美十分重要。 這正是我們列出旅行指南和安全限制的原因,以確保您的孩子從起飛到降落及在航程中的每個時刻都安好。
 

兒童指南

  • 達美將盡力依照要求讓家庭成員坐在一起。 若無法在delta.com或Fly Delta行動應用程式上保留全家人坐在一起的座位,請聯絡訂位組以查看符合要求的空位選擇。

  • 開票要求

    所有的旅行,不論國內或國際旅行,皆必須提供電子機票。

    在以下情況,您可以攜帶1名嬰兒(置於腿上)旅行,而無需購買機票:

    • 該嬰兒未滿2週歲,並且
    • 您至少年滿18歲或為嬰兒的法定監護人,並且
    • 您是在美國境內旅行2

    需要機票

    在下列情況,您需要為您的孩子購買機票:

    • 您的孩子年滿2歲以上。
    • 孩子在行程中將滿2歲,則全部行程皆需預訂座位和機票。
    • 希望您的孩子能坐在使用經核准安全座椅的座位上。
    • 有兩個孩子同行(無論年齡),且已有一個孩子不佔座位。1
    • 想幫您的孩子累積「飛凡哩程常客計劃」哩程。
    • 搭乘國際航班無論是否佔位,均須購買嬰兒或兒童票。

    兒童票價及特殊折扣
     

    在美國境內旅行

    在美國境內的旅行,達美不提供嬰兒和兒童的折扣票價。

    國際旅行

    當您在美國境外或在某些國家旅行時,您可能會找到兒童折扣票價。 票價取決於該兒童的年齡。 不佔座位的嬰兒也可能需要繳納稅金和費用。2
    如需兒童折扣優惠票價或嬰兒機票方面的協助,請致電達美航空訂位組
    1每位成人可攜帶的嬰兒人數: 每位成人最多只能帶兩名未滿2週歲的嬰兒一起旅行。

    2國際稅金及其他費用: 未滿2週歲不佔座位的嬰兒,票價通常為成人票價的10%,另加上可能比較大筆的國際稅金和附加費用。

     
  • 兒童單獨旅行

    對年輕人來說,獨自旅行是相當刺激又冒險的經驗。 當您的孩子有獨自旅行的需要時,達美樂意提供指導與協助。 為我們所有的旅客,尤其是獨自旅行的孩子提供安全、可靠且舒適的旅程,是我們的目標。 「單獨旅行之未成年人計劃」(Unaccompanied Minor Program)將為孩子們帶來更多保障。

    關於兒童單獨旅行的簡要資訊  
    • 一名家長或指定陪同的成年人必須將單獨搭機的未成年人帶到起飛登機門,並留在那裡直到航班起飛。
    • 若要更改為未成年人接機的指定成年人,必須致電800-325-8847(美國/加拿大/關島/波多黎各/美屬維京群島)或按一下此處(其他地點)進行變更。 不得在機場內進行變更。
    • 若該未成年人需經由另一個城市轉機,達美或合作夥伴的員工將提供轉機協助。
    • 家長或陪同的成年人應於飛機預定抵達前兩小時到目的地機場報到,以取得登機門通行證。
    • 有關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飛行的送機和接機資訊,請洽詢達美顧客服務人員。
    • 來接小孩的人必須出示有效身分證明並提供簽名。 達美不會放行給任何非所載姓名之人。
    • 為安全起見,達美建議小孩坐在飛機尾部時將其安置在空服人員附近。
    • 若有任何疑問或顧慮,請致電800-325-8847聯絡達美航空公司(美國/加拿大/關島/波多黎各/美屬維京群島)或按一下此處(其他地點)。

  • 嬰兒的年齡限制

    為了全體乘客的安全與舒適,嬰幼兒必須要由一名家長、合法監護人或18歲以上的成年人陪同,且陪同的成年人與嬰幼兒必須在同一客艙內。 對於兩歲以下的兒童,我們建議您購買機位,並使用核准的兒童安全座椅。

    如果您與新生兒一同旅行,達美和達美聯營航空需要您出示一份醫生證明,聲明該新生兒適合搭乘飛機。 下面的嬰兒年齡限制適用於所有由達美和達美聯營航空的航班:

    嬰兒的年齡限制

    航空公司

    嬰兒年齡

    要求/限制

    達美(DL)和
    達美聯營航空

    未滿7天

    醫生的核准函

  • 嬰幼兒座位

    我們希望您和您的孩子擁有最安全、最舒適的飛行。 對於兩歲以下的兒童,我們建議您購買機位,並使用核准的兒童安全座椅。

    如果您決定在飛機上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您需要遵循一些規定和限制。

    機上

    兒童安全設備選位須知

    靠窗的座位是放置經核准的兒童安全設備(汽車座椅)較理想的位置。 只要兒童安全設備(汽車座椅)不是放置在其他乘客之間和走道位置,其他的位置也可接受。  陪同的成人必須坐在該兒童的旁邊。 同一排或同一區的座位可使用一個以上的兒童安全設備(汽車座椅)。 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時, 請勿選擇以下區域內的座位:         

    • 靠走道的座位
    • 緊急逃生門座位
    • 緊急逃生門前一排或後一排的座位
    • 機艙隔板後方座位,如果您使用的是汽車座椅與推車結合的安全座椅
    • 下列航機的「達美至臻商務艙」皆備有全平躺座椅: 空中巴士A330-200或A330-300;波音777,767或747航機*

    *因為無法停用安全氣囊安全帶,所以此區域內不允許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起飛和降落
    起降時成年人(18歲以上)可以抱著嬰兒,或將嬰兒放置在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核准的兒童安全座椅上。 滑行、起飛和降落時,禁止使用面向前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兒童安全座椅及成年人的責任
    達美空服員將與陪同的成年人共同檢查,以確保兒童穩當地固定在其安全座椅內和航機座位上。 不過,如果兒童在飛機起降時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則陪同的成年人有以下責任:      

    • 確保兒童安全座椅符合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的規定(請參閱下面的指南)。
    • 確保兒童安全座椅的性能良好,且沒有任何明顯的瑕疵。
    • 根據製造商的說明書,將兒童穩當地固定在安全座椅上。
    • 確保兒童沒有超過安全座椅的重量限制。
    • 使用航機座位上的安全帶,確保兒童安全座椅穩當地固定在座位上。

    兒童安全設備的法定規定
    所有的兒童安全座椅均附有說明其符合安全要求的標籤。 符合以下所述和標籤的安全座椅即可在達美航班上使用。

    於1985年2月25日之後在美國製造的安全座椅應具有以下標籤:     

    • 符合所有適用的聯邦汽車標準規定。
    • 確認可以用於汽車和飛機。

    1981年1月1日至1985年2月25日期間在美國製造的安全座椅應具有以下標籤:   

    • 符合所有適用的聯邦汽車標準規定。

    美國境外製造的安全座椅應具有以下標籤:       

    • 外國政府的核准證明。
    • 符合聯合國的製造標準。

    不允許的兒童安全座椅:       

    • 增高座位,即使這類設備的標籤註明其符合美國、聯合國或其他外國政府的標準。
    • 非經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核准的兒童安全設備,如背心和繫帶式兒童安全設備。
     
  • 嬰兒旅行

    對於兩歲以下的兒童,我們建議您購買機位,並使用核准的兒童安全座椅。 以下是與您的嬰幼兒一起旅行的一些有用的建議與提醒:
     

    懷抱嬰兒
    嬰兒或2歲以下的幼兒在美國境內旅行時可免費搭乘航班,如果同行的成年人(18歲以上)在起降時可以懷抱該嬰幼兒,或是將嬰幼兒放置在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核準的兒童安全座椅上。 瀏覽「兒童票價」部分,以查看嬰兒旅行的額外要求和價格資訊。

    哺乳
    達美完全支持婦女餵哺母乳的權利。婦女可安心在達美和達美聯營航空航班上和達美場所內餵哺嬰兒母乳。 飛機上允許使用吸乳器。

    預訂您的行程
    當與嬰幼兒一起旅行時,一路上在航班之間如果有多一點的額外時間休息或上洗手間,您會發現很有幫助。 我們的機場地圖可以協助您在到達機場之前就計劃好停留地點。

    國際航班
    如果您的旅行目的地需要護照和/或旅遊簽證,您也必須為您的孩子準備一本護照。 欲瞭解如何為新生兒或嬰兒申請護照,請瀏覽美國國務院針對兒童之特殊要求在新視窗中開啟

    座位安排
    如果您的孩子將以懷抱嬰兒方式旅行,您的登機證上將註明您有懷抱嬰兒,以提醒機組人員。 在您購買機票之後和抵達機場之前,您可以查看或變更您的座位安排。 根據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的規定,帶著嬰兒旅行時,您在飛機上的座位選擇將會受到某些限制。 為了確保您與您的孩子在旅行途中的舒適與安全,請閱讀「嬰兒和兒童座位」 和航機種類和設計以了解更多詳細資訊。

    嬰兒行李
    請瀏覽我們的嬰幼兒用品指南,以了解手提物品,包括兒童安全座椅、嬰兒車和尿布袋的具體細節。 在安檢過程中,TSA通常會對像是藥物、母乳和嬰兒配方等物品有特殊規定。 請查看TSA網站與兒童一起旅行的章節在新視窗中開啟,有關於帶著嬰兒旅行和手提行李限制的資訊和影片。

  • 嬰幼兒用品

    我們讓攜帶兒童旅行變得更加輕鬆便利。 因此,在您帶著小孩出發前往機場之前,請查明您可攜帶多少小孩的行李上飛機,以及您可以托運哪些物品。

    兒童行李限額
    兒童的行李限額是根據他們的機票價格。 請查看我們的嬰幼兒與孩童行李指南在新視窗中開啟,了解託運行李相關詳情。 

    嬰兒車、兒童安全座椅和其他嬰兒用品
    嬰兒車和兒童安全座椅不計入標準行李,因此可以輕鬆地免費托運。 為了您的方便,您可以在航廈騎樓、票務櫃台或登機門托運。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攜帶兒童安全座椅上機。 例如,如果您旁邊有空位,起降時您可以將小孩放在獲得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核准的兒童安全座椅上再放在該空位上。 如果您的兒童安全座椅無法放置於空位上,則必須在登機門將該座椅交由達美航空人員托運。

    除了一件手提行李的限額外,您可以攜帶增高座墊、其他嬰兒座椅或搖籃車上機,作為額外的免費物品(須遵守手提行李尺寸限制)。 如果您攜帶嬰兒座椅或搖籃車,則必須將其以安全帶固定妥當,放置在航機座椅上。

  • 往返墨西哥的旅行

    任何未滿18歲、獨自往返墨西哥的旅客,必須持有由父母其中一方所授權的公證信函,並翻譯為西班牙語,否則入境將會受到拒絕。

  • 往返南非的旅行

    與未成年人(包括單獨旅行之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同行的乘客,必須出示其他文件,才能入境南非共和國或從南非共和國出境(S.A.)。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才適用於未成年人旅行的新規定:
    1. 父母皆與未成年人同行 - 規定條件

    • 除了護照外;家長也需有蓋章或蓋印的出生證明正本或經認可的副本,

    2. 父母之一與未成年人同行 - 規定條件

    • 蓋章或蓋印的出生證明正本或經認可的副本以及以下適用的其中一項

    A. 出生證明上所列的父母一方(非同行的一方)之宣誓同意書 - 授權
    未成年人入境南非或從南非出境
    B. 對於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 指明全部家長責任/權利
    及法律監護權的法庭判決令。
    C. 兒童出生證明上登記為父親或母親的另一方家長的死亡證明書
    (如果適用)。

    3. 與非其親生子女的小孩同行的人士 - 規定條件

    • 出生證明經認可的副本。
    • 由小孩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出具的宣誓書,確認該未成年人可以與非血緣相關的人士同行。
    • 該小孩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或護照副本。
    • 該小孩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聯絡詳細資料。

    4. 單獨旅行之未成年人 - 規定條件

    • 由父母一方或雙方/法定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函或宣誓書)證明,授權入境/出境南非
    • 在父母一方出具同意證明的情況下,所述的父母一方也必須出示有完整家長責任和權利之法庭判決令。
    • 由在南非接待小孩的人士所出具的信函;信函中要包括其在南非的住所地址和聯絡詳細資料以及該小孩將居住的地方資料。
    • 將在南非接待該小孩的人士之身分證明文件或有效護照副本(如果適用;簽證或永久居留許可)
    • 父母/法定監護人的聯絡詳細資料。

    豁免條件:

    • 新法律不適用於在國內(即在約翰尼斯堡和開普敦之間)旅行的小孩。
    • 學校旅遊。 南非移民局接受由學校校長出具的信函,可以涵蓋所有參加學校旅遊的未成年人。
    • 在南非轉機的乘客無需出具出生證明和其他文件。
  • 搖籃(SkyCot)

    • 部分設備完善之國際航班為指定坐在機艙隔板後方座位的乘客配備免費的機上搖籃(亦稱SkyCot)。
    • 乘客可在抵達機場前,聯絡訂位組在新視窗中開啟要求提供SkyCot,然後在登機門告知服務人員,但由於每架航機只配備兩個SkyCot且需遵循重量限制,我們不能保證供應情況。
    • 嬰兒體重須在20磅(含)以下,身長不超過26英寸,方可使用SkyCot。
    • 請注意,在航機起飛和降落時,所有嬰兒均須由成人抱在懷中。
  • 從巴西出發的旅行

    根據巴西法規,未滿18歲且未與父母一起旅行的巴西公民必須出示額外的文件,才能離開巴西。 這項要求也適用於具有雙重國籍或是在巴西出生但不是巴西公民的未成年人

    未滿18歲的乘客也要注意下列要求:

    • 僅與其中一位父母/法定監護人一起旅行的旅客必須提供經公證人證明來自另一位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授權信。
    • 單獨旅行或是與非父母/法定監護人的人士一起旅行的旅客必須提供經公證人證明來自父母/法定監護人雙方的授權信。
    • 未滿18歲的巴西公民若是由非巴西公民且居住在國外的成人陪同,倘若(i)此名成人不是該未成年人的家長/法定監護人,或是(ii)該未成年人在巴西出生但不具有巴西國籍,則需要司法授權。

    豁免條件:
    與父母或是不在巴西出生的非巴西公民一起旅行的未成年人則不需要提供授權。

    資源:

    如需巴西文件要求的詳細資訊,請按一下下面的連結或是聯絡兒童居住國家的領事館。

    按一下Cartilha de Viagem de Menores ao Exterior在新視窗中開啟,以檢視巴西當局發佈的指南。 若要檢視標準授權表單,請按一下: http://www.cnj.jus.br/programas-e-acoes/viagem-ao-exterior在新視窗中開啟

  • 從義大利出發的旅行

    所有未滿14歲、擁有義大利國籍且單獨進行跨國旅行的未成年人須提供下列文件:

    • 個人護照(依據隨附的部長通告 400/A/2012/23.1.3);以及
    • 經警察局(「Questura」)正式授權的「陪同證明」。 


    目前的規定適用於:

    未滿14歲且擁有義大利國籍的「單獨旅行之未成年人」(UMNR)- 要求

    • 除護照以外,乘客還必須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經公證的宣誓書,證明他們允許該名未成年人以「單獨旅行之未成年人」的身份旅行。
    • 這份文件必須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且須獲得警察總部(Questura)之驗證,並需包含他們委託照看該名未成年人的航空公司名稱。

    豁免條件:

    • 與父母一起旅行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提供授權證明。
    • 非義大利公民不需要提供授權證明。
    • 14歲(含)以上的UMNR不需要提供授權證明。

    「陪同證明」表單應由UMNR準備及持有,並和UMNR護照一起放入UMNR信封。

    啟程機場應留存聲明文件副本5年。針對使用義大利文的乘客,請按一下建議的授權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