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與條款
取消申請必須在購買電子機票當天午夜12點之前,或第一段航班出發日期當天的午夜12點之前提出申請(以較早者為準)。 取消要求必須在第一段航班行程開始前進行。 這項規定僅適用於透過達美票務辦公室、機場票務櫃台、訂位組或是delta.com線上預訂時購買的電子機票。
如果您想使用現金來支付票款,您可以透過電話進行預訂,票價可為您保留24小時。 您必須在第二天午夜12點之前到達美開票地點購票,否則您的預訂將會被取消。 一旦完成購票,此類機票不適用於無風險退票規定。
透過旅行社預訂和預訂機票、紙質機票或者已部分使用後重新開票的機票均不適用。 若為「飛凡哩程常客計劃」旅遊獎勵機票, 請致電達美訂位組以申請取消。
若以「哩數+現金」選項購買機票,將會退還哩數,而現金將以等價哩數的形式退還。
其他規定
取消電子機票的申請,不必一定要透過原購票途徑。 例如:您可以在delta.com取消透過訂位組購買的機票。
票價、優惠及規則隨時會變更,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