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回收費用
達美航空訂位規則 - 公告在阿瑪迪斯(Amadeus)、Travelport/Galileo、Sabre和Worldspan上預訂達美航空航班之成本回收費
目的地: All users of the Amadeus, Travelport/Galileo & Worldspan, and Sabre Global Distribution Systems (GD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all Delta Air Lines appointed Airline Reporting Corporation (ARC) Accredited Travel Agencies, all Non-ARC Accredited Agencies and Travel Service Providers, all agency affiliates, travel service providers and corporations with a CTD designation, and all Non-Delta appointed Subscribers to or Users of the Amadeus, Travelport/Galileo & Worldspan, and Sabre GDS, located within the 50 United States,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Puerto Rico and the U.S. Virgin Islands (all such users) collectively referred to herein as the “GDS Users” and all such GDSs collectively referred to herein as the “Distribution Providers”).
出發地: Delta Air Lines, Inc.
Re: Cost Recovery Fee Effective 2007年8月01日
自2007年8月01日起,達美航空將實施成本回收費,實施對象是選擇使用分銷商(如上述所定義)價格較高的分銷產品來預訂達美航空機位的所有全球分銷系統(GDS)用戶(如上述所定義)。 這些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將共同承擔達美航空因為此使用方式而增加的分銷成本。 達美航空航班的預訂是包括使用「DL」代號的所有預訂。
達美航空的目標之一是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透過所有分銷管道提供其業務內容給旅行社合作夥伴和企業客戶,使他們能運用自己選擇的方法來銷售達美航空的機票。 旅行社以及其他GDS使用者可透過達美航空的「首選預訂機位產品」使用達美航空內容,且不需支付成本回收費用。
達美航空知道有些旅行社和其他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選擇透過分銷商提供的非「首選預訂機位產品」來使用達美航空的業務內容。 這些「其他預訂機位產品」對達美航空來說成本較高,因此為了幫助支付高昂的成本,選擇使用這些管道預訂達美航空業務內容的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將繳納成本回收費。 此外,稍後達美航空可能選擇保留業務內容不讓使用一個或多個這些其他預訂機位產品的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使用。
以下為達美航空政策和程序概述
1. 適用的代理機構和旅遊服務供應商
這些政策和程序適用於2007年8月01日及以後所有達美航空的預訂,並且這些預訂是來自位於美國的50州、哥倫比亞特區、波多黎各和美屬維京群島的全球分銷系統用戶。
2. 成本回收費
下列費用自2007年8月01日起生效(最後更新:2007年11月05日)
預訂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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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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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訂達美航空機位的每航段成本回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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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躍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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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選預訂機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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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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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re Galileo Worldspan Amade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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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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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re Galileo Worldspan Amadeus |
其他預訂機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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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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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更多產品資訊,請聯絡達美航空或全球分銷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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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開立發票和結帳
A. 開立發票
a. 合格預定-GDS使用者將收到根據他們透過其他預訂機位產品所預訂的最終乘客航段(包括可計費被動票價航段)來計算的發票。發票的開立是根據由適用的分銷商提供給達美航空的訂位資訊。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使用分銷商的其他預訂產品來為一位乘客建立一個2個航段的旅客訂位記錄(PNR))(旅客訂位記錄(PNR)),此航段為亞特蘭大(ATL)-紐約拉瓜迪亞機場(LGA)-亞特蘭大(ATL),這個預訂將被計算為兩個乘客航段。 如果旅行社取消回程航段(紐約拉瓜迪亞機場(LGA)-亞特蘭大(ATL)),此旅行社將只被收取一個最終乘客航段的費用。
b. 帳單週期-將從每個日曆月的第一天開始到最後一天結束。 與成本回收費用有關的期間包括: 「交易月」(即估算成本回收費用的當月);「報告月」(即交易月之後的當月)以及「收款月」(即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應繳納到期之成本回收費用的當月)。
c. 程序-一般情況,因使用分銷商的其他預訂產品而須支付的成本回收費用,發票將會在交易月結束後的30天內提供給該GDS使用者,通常在報告月的最後一天左右。 舉例來說,交易月為8月的發票會在10月初寄發。
B. 結帳
a. 付款條件-GDS使用者須從發票日起30天內付清所有款項給達美航空。
b.執行-如果未在自發票日起30天內收到款項,達美航空將會把未付款項從達美應付給GDS使用者的款項中扣除,其中包括任何獎勵獎金或銷售酬金。 此外,未如期付款即構成違反預訂規則。 若由達美航空指定、經過美國航空協會(ARC)認證的旅行社持續未支付或未解決成本回收費用,達美航空將(根據美國航空協會航空代理協定(ARC Agent Reporting Agreement)和此預訂規則)以書面通知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並立刻終止達美航空與該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和/或該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的代理商之間的委託關係。 非達美航空指定旅行社的成本回收費用。 非美國航空協會(ARC)認證的代理或其他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持續未支付或未解決成本回收費用,達美航空將指示分銷商關閉此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預訂達美航空航班的能力。 另外,達美航空亦可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c. 貸項與例外 - 僅在達美航空確定結算發生錯誤時,才可核發貸項餘額。 借項通知單將會發送給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並可使用此借項通知單來支付下次發票的所有或部分金額。 沒有其他被認可的例外情況。
C. 支援服務
a. 發票內容包括聯絡資訊以供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查詢有關帳單細節和可能發生的計費錯誤。
4. 旅行社同意接受
每個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必須接受和同意這些新規則與條款的,該全球分銷系統旅行社才能持續成為達美航空指定的旅行社,和/或持續有能力透過GDS預訂達美航空航班(視情況而定)。
持續預訂達美航空運輸服務和產品將被視為每位全球分銷系統用戶對這些新規則和條款的接受和同意。每位全球分銷系統用戶在2007年8月01日及以後所做的第一次預訂達美航空的作業,即構成此項接受和同意。
達美航空保留在任何時候發出通知調整或修改此處所列之規則與條款的權利。